北辰区2018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十条禁令”

严肃换届纪律是做好2018年北辰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关键环节,全北辰区各村级组织要将严明“十严禁”“十不准”“十条禁令”纪律要求/贯穿整个换届全过程。其中,公职人员“十条禁令”的具体内容为:

1、严禁散布小道消息,发表违背村级组织换届政策法规的言论,以及违反有关规定,擅自在网络上发布与村级组织换届相关的文字、照片和音像资料;

3、严禁在候选人组织考察、部门联查等资格审查中徇私舞弊、失职渎职,故意隐瞒、藏匿、销毁不合符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据;

4、严禁违反组织纪律和保密规定,打探信息、跑风漏气,擅自做出政策解释,泄露考察审查候选人结果以及党委讨论决定候选人等有关情况;

5、严禁参与、帮助候选人以及其他利益相关人贿选,以及为其参与选举打招呼、递条子等妨害、干扰村级组织换届行为;

6、严禁参与或鼓动党员、群众到市集访、进京非访;

7、严禁打探因违反村级组织换届纪律法规受到处理人员的案情,为其说情和干扰案件的调查处理;

8、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执行或不严格执行村级组织换届的政策规定、程序步骤,以及对重大事情不及时请示、报告等行为;

9、严禁在投票、唱票、计票等选举环节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未经组织批准擅自公布选举结果;

10、严禁其他干扰、妨害村级组织换届正常开展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