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州县发出首份“政务处分”决定书

2018年5月4日,瓜州县人民法院对县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杨某(中共党员)以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县纪委监委收到法院移送的犯罪线索后,迅速做出立案决定,快审快结,对其做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处分决定。这是瓜州县监察委成立后,发出的第一份“政务处分”决定书。

首份政务处分决定书的发出,传递的是瓜州县执纪执法力度不断深化、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只要行使公权力就必须受到监督。”该县纪委监委审理室负责人表示。

随着监察法的颁布实施,监察委员会依法对公职人员的违法行为进行问责、作出政务处分,实现国家监察全覆盖,彻底突破了过去行政监察监督不出行政机关公务员的范围局限,从而从根本上推动党和国家执政能力的提升,倒逼所有公职人员依法履职,遵规守纪,营造一个风清气正、遵纪守法的良性发展大环境。(供稿:陈 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