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今起实施“二十四证合一”改革

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一口办理”等,开办企业将更便捷

据介绍,今天起,在全面实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和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的基础上,再将下列涉企证照事项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行“二十四证合一”,被整合证照不再发放(企业申请除外):粮油仓储企业备案、保安服务公司分公司备案、公章刻制备案、资产评估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备案、劳务派遣单位设立分公司备案、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备案、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备案、物业服务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备案、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分支机构备案、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外商投资企业商务备案受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证书、设立出版物出租企业或者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从事出版物出租业务备案、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登记证明、气象信息服务企业备案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备案。其中,因国家机构调整和系统整合,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和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证书整合为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含报关报检资质),具体启动时间以海关总署通知为准。

上述整合到营业执照的涉企证照事项,有部分在办理工商登记时无需补充填报信息,有部分则需要补充填报相应的备案信息,以通告规定为准。

另悉,6月30日起,申请人可自主选择填报相关备案信息的方式。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或工商登记窗口办理工商登记的申请人可以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的“广东省‘多证合一’

备案信息申报系统”(http://bsxt.gdbs.gov. cn/apprUnionApply)进行填报。通过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的全程电子化工商登记系统(http://qcdz.gdgs.gov.cn/)办理工商登记的申请人,在系统中根据上述经营范围及提示信息选择填报“多证合一”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