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成“坟堆”?咱们庐阳有妙招!

共享单车违规停放,

遍布小区的废弃“车坟”,

让城市治理面临新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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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有效解决共享单车停放问题?

咱们庐阳区有妙招!

今天,阳阳就为你揭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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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车“热力图”平衡辖区单车数量 ★

由于部分区域聚集大量单车以及单车公司超量投放共享单车等问题,会导致老城区原本就不宽敞的道路被大量单车侵占。为此,庐阳区于三月开始,通过接入各大单车公司的共享单车管理系统,利用共享单车信息实时传输技术,在后台实时监测辖区共享单车停放数量、停放区域、电子围栏等数据信息。

单车分布密度会以热力图的形式展示在后台电脑上。执法队员一旦发现部分区域共享单车密度过高或超出停放区域,便立即联系共享单车公司,将超出数量及超出停放范围的共享单车拖移至车辆密度较少的区域,以便平衡全区共享单车数量。此举,既方便了市民使用共享单车,又减小了共享单车停放对交通造成的影响。当前,庐阳区每周平均转移超量投放的共享单车10000余辆。

★ 长江中路试点共享单车统一维保★

由于共享单车种类数量较多,在共享单车管理过程中,需要多家单车公司配合才能确保区域内的共享单车规范停放。这大大增加了沟通成本并降低了处置效率。

为此,庐阳区于近期在长江中路试点共享单车统一维保方案,即由一家单车公司负责划定区域内所有品牌共享单车的停放管理工作,从而实现同一区域内共享单车统筹管理、集中规范停放。

★ 增设100余处共享单车推荐停放点 ★

细心的市民可以发现,最近,在庐阳区许多道路上出现了红色和黄色的共享单车停放区域,不仅十分靓丽,还方便市民及时找到共享单车的停放位置。

近日,阳阳到部分共享单车推荐停放点探访,并对市民进行了采访。阳阳看到,在徽州大道四牌楼公交车站附近,一块10平方米左右的红色区域十分醒目,里面整齐的停放着10余辆共享单车。

“下了公交车就能看到停放共享单车的红色区域,这不仅方便我们找车,以后也清楚用完共享单车后该停到哪了。”在徽州大道四牌楼站等公交车的孙先生说道。

“共享单车乱停放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道路通行,这除了因部分市民随意停放外,与单车数量的飞速增长和停车位数量的不足也不无关系。”庐阳区城管委行政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此,庐阳区在与5家共享单车企业沟通后,决定在辖区内再规划一批共享单车推荐停放点。

目前,ofo、摩拜等单车企业在庐阳区的指导下,已在天水路(阜阳路至蒙城路段)、固镇路(四里河路至怀宁路段)、灵璧路(蒙城路至利辛路段)、安庆路(蒙城路至六安路段)、临泉路(肥西路至四里河路段)、亳州路(沿河路至北一环段)、凤台路(凤台路桥至蒙城路段)、五河路、庐江路(徽州大道至桐城路段)、凤淮路这10条城市管理示范道路设置“共享单车推荐停放点”100余处。

“与普通的非机动车停放点不同的是,这些停放点是针对共享单车的特点进行规划设计的。”庐阳区城管委行政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

据了解,“共享单车推荐停放点”主要设置在公共交通站点、大型公共建筑等主要人流集散地,方便市民寻找、停放。具体位置则选择在人行道行道树树池之间、道路退线区域等不影响通行的地方。同时,根据共享单车颜色将停放区域涂刷上红色、黄色等更容易辨识的色彩,使市民更容易找到共享单车的停放位置。

★ “负面清单”列出共享单车禁停区 ★

为了让市民清楚了解城区内哪些位置不能停放共享单车,庐阳区通过出台共享单车“负面清单”,明确单车禁止停放区域。

庐阳区作为中心城区,存在共享单车使用频率高,投放比率失调,运维管理薄弱等问题。根据《合肥市城区共享(电)单车停放区设置技术导则》和《合肥市城区共享单车停放区域设置及管理暂行办法》,庐阳区相关部门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列出了辖区禁停区域,以便市民在停放时对照规避。

同时,庐阳区还将共享单车禁停区域明细表发放至各个单车公司,要求单车公司将具体禁停区域录入他们的数据库,利用互联网技术加强监管,并安排维保人员及时清理禁停区域的共享单车。

禁停区域如下:

1.占用城市道路的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不能停。

2.宽度低于3.5米的人行道,不能停。

3.占用绿地、消防通道、无障碍设施、盲道,不能停。

4.消防栓半径5米以内的路侧带,不能停。

5.禁止在道路交叉口转弯部位及其两侧20米范围内,不能停。

6.地下通道、地铁站出入口20米范围内,不能停。

根据以上原则,庐阳区城管委还细化到具体区域,其中

北一环路两侧人行道,

亳州路东侧部分路段(北一环路向南150米),

含山路道路两侧部分路段(寿春路至中菜市巷),

宿州路道路两侧部分路段(寿春路至长江路),

淮河路道路两侧部分路段(宿州路至阜阳路)等

人行道路幅较窄的路段、通行压力大的场所周边都列入禁停区域范围。

看了这么多锦囊妙计,

不过,阳阳在这里提醒大家,

共享单车不要乱停乱放,随意丢弃。

毕竟,庐阳是你我共同的“家”,

“家庭”环境需要我们共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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