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湖北孝感的邓女士在网上称,她女儿玲玲被未满14岁男同学持刀抢劫,抢劫者得知没钱后还多次刺伤女孩颈部、手臂和大腿,并逼玲玲脱光检查。
消失于楼道的身影
3月30日下午17点30分,邓女士和往常一样,在家做好饭等女儿回家。玲玲上学的初中离家约1公里,平时路上只需花15分钟。在17点55分,没等到女儿的邓女士赶到学校去找,发现已空无一人。
随后,邓女士通过女儿同学了解到,玲玲是和同学在自己家楼下分开的,而小区监控显示,玲玲的确进了楼道,但没进电梯,也没出楼道。着急的邓女士便发动亲朋好友和女儿老师同学寻找,并报了警。
报警后十多分钟,邓女士的同学宋先生听到有人在三楼平台上喊救命,遂从三楼围墙翻越过去,跳到平台上,看见的是一个女孩哆哆嗦嗦躲在角落里,全身赤裸,沾满血迹。
生死逃离的半小时
时间回到半小时以前,玲玲回忆,17点43分,她进入自家小区17栋,在等待电梯期间,
图据现代快报
为了保护自己,玲玲便说:“我现在身上没钱,你和我一起回家拿给你好吗?”黄某不同意并继续用刀刺玲玲脖子让她给钱,玲玲便又借口自己在家门口鞋子里藏了钱,希望给黄某钥匙让他自己去取以便脱身,黄某不同意,还用刀逼玲玲一件件脱掉衣服搜身。
“我平时教给我女儿是生命最重要,所以前面的行为女儿都没反抗,但是他(黄某)最后想要强奸我女儿,这肯定就要反抗了。”邓女士说。
在黄某继续用刀刺玲玲时,楼下传来了呼喊寻找玲玲的声音,趁黄某分神之际,玲玲倒在地上不动,黄某用脚踢了她两下看没动静,遂走到其他房间查看外面情况。
玲玲听黄某走远,急忙跑到阳台,看到三楼平台搭了个棚子,便不顾一切跳了下去,在三楼平台角落躲了起来,直到被宋先生找到。
难以恢复的创伤
图据现代快报
“我女儿和黄某只是同学关系,也没怎么交往,不知道他为什么这么干”,提到黄某的伤人动机,邓女士显得很气愤和无奈,“我也只是听说可能与父母不给钱买手机有关。”
警方:嫌疑人未满14岁撤案
根据孝感公安局高新区分局的案情通报,因嫌疑人在案发时未满14岁,未达到刑事年龄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对案件予以撤销。
专家建议:降低刑责年龄
未满14岁不予立案,邓女士还透露,行凶者也未被收容教养,对此结果,邓女士发出疑问:“未成年行凶者受法律保护,那受害者呢?如果不给行凶者适当处罚,是不是在纵容未成年人犯罪呢?”
近年来,未成年人严重犯罪频发。2016年广西芩溪,13岁的沈某诱骗1名儿童外出并杀害;2015年江苏宿迁,初二学生朱某因矛盾打死同校李某;2016年四川阿坝13岁少年抢手机纵火烧伤女教师......
因此,对于是否应当降低刑事责任适用年龄,网上也有激烈讨论,支持者认为现在孩子大多早熟,降低刑事责任年龄有利于遏制类似恶性事件发生,且因为相关制度不完善,存在对低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一放了之”和“一罚了之”的弊端。反对者则认为这类恶性事件很多是多方面因素造成的后果,不能只让孩子承担,处罚还可能加重孩子逆反心理。
据此,北京理工大学法学教授徐昕指出:“现在学界比较普遍认为刑事责任年龄应该降低,因为现在的人发育成熟的比较早,所以下一次修改刑法的时候,希望能够降低刑事责任年龄。”
未成年行凶者受法律保护,
那受害者呢?
如果不给行凶者适当处罚,
是不是在纵容未成年人犯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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