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過一個節目走訪了12個自殺未遂的人,去探究他們的心理軌跡。
而這些人,都是在一念之間放棄了死亡。
令人唏噓的是,是同一個原因讓他們在生死之間折返,那就是:想到了需要他們的人,放心不下,所以不忍走。
這些曾直面過生死的人,對於“人為什麼活著”這個深刻的哲學問題,都有共同而明確的答案:因為被需要。
人天生有利他心。這是人類作為一個種群得以延續的重要條件。
這種利他心,有兩個層級。
一種是“我必須”——我的孩子那麼小,不能沒有媽媽,所以我必須好好活著,照顧他。
一種是“我願意”——乞討的孩子太可憐,我買一碗麵給他,看他津津地有味吃下去,我很開心。
前一種是低層次的利他,讓人“不得不”活著,不敢輕易去死。
而後一種是最高級的利他,讓人閃閃發光地活著,暢快盡興。
網上有個關於“陌生人哪些瞬間溫暖了你”的帖子,網友的回覆,真的特別暖:
“我還有十分鐘上船,出租車司機因為不知道港口在哪,大冬天的在滿是車輛的街上跑著向行人問路,生怕我趕不上船。”
“半夜自己一個人打車回家,與陌生的男司機一路沒說話,戰戰兢兢的,下車時司機說小心路滑,然後開著車燈一直到我走進樓道門,所有的害怕都消失了,很暖。”
“我,一個女孩。晚上坐電梯,後面還有兩個喝得醉醺醺的男人一起等電梯。電梯開了,我進去,問他倆怎麼還不進來,他們說我們喝多了,怕嚇著你,還是等下一次吧。”
還有。
環衛工人怕自己弄髒他的車,也擔心自己的工具被人拿走,婉拒上車。小夥就乾脆和他一起坐在後備箱裡避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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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好。這世界有這麼多這麼好的人。
也正是這些美好的人,讓整個世界都變好了。
而我特別相信,那個和環衛工人一起避雨的小夥子,那個幫姑娘趕上了船的司機,他們轉身開車繼續上路的時候,心裡一定是快樂的。
最讓人快樂的,就是發現自己的生命有價值、被需要。
為自己活著是小我,是獨樂;而為他人,是眾樂,是極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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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那麼多老大娘找不到家,也沒有那麼多老奶奶過不去馬路。
做好人做好事不必刻意為之,我們只要把力所能及的身邊出現的小事做好,就好。
給陌生的女孩多開一會兒車燈,照亮她回家的路。
給第一次登臺表演的孩子們真誠地鼓掌。
遇到冬夜裡賣水果的老人,多買點。
遇到問路的外地人,細緻點、耐心點告訴他。
不欺壓無力反抗的人。
把自己的工作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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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你竭盡所能地去貢獻自己的價值,當你努力地去做溫暖的人做美好的事,當你被很多身邊人或者陌生人需要……
相信我,
你一定會發現活著是快樂的事,
也會找到人為什麼活著的終極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