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第十一届山东文化艺术节·新创作优秀剧目评比展演推荐剧目征集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展示全省文艺创作成果,以精品文艺引领山东文化强省建设,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山东省文化厅定于2018年9月在济南举办“第十一届山东文化艺术节·新创作优秀剧目评比展演”。各市文广新局、山东演艺集团、省直艺术单位及有关高校应按照如下要求做好推荐剧目申报工作。

申报范围

全省各级各类文艺院团(含民营剧团、转企改制院团)、艺术高校均可申报。

剧目要求

申报剧目应为第十届山东文化艺术节以来创作生产(2015年9月以后首演)且未获文华奖或“五个一工程”奖的大型舞台剧目(不包括组台综艺晚会)。剧目时长一般不少于90分钟,儿童剧、小剧场戏剧不少于60分钟。

作品内容要突出“中国梦”主题,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弘扬优秀传统历史文化,关注现实生活,讴歌人民群众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伟大成就,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

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

各市剧目由属地市文广新局组织申报;

山东演艺集团、省直艺术单位、驻济省属院校直接报送省文化厅。

申报数量

每市推荐数量不超过2台。

山东演艺集团、省直艺术单位、驻济省属院校限报1台。

申报材料

推荐剧目申报表一式三份

定稿剧本、DVD光盘及节目单一式十份

主要艺术评论文章或媒体宣传信息(不少于三篇)

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剧目申报工作,于7月15日(以邮戳日期为准)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省文化厅艺术处,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sdwht@163.com

联系信息

联系地址丨济南市和平路59号 山东省文化厅艺术处

邮 编丨250013

联系电话丨刘芳 0531—86568856

(剧目申报表可从省文化厅网站www.sdwht.gov.cn自行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