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德范围、请勿伸手:应怼道德绑架之我见

作为学者,自认为自己兴趣比较广泛:在本职工作的基础上,学学伦理学,关注国计民生,偶尔也写个“折子”上去,还一不小心两次得了国家级的奖励......,这些咱翻篇不讲,就说说道德绑架的问题。

什么是道德绑架?

什么是道德绑架:我给出的定义是:以道德为口号,胁迫别人做所谓“道德”的事。

先举两个例子:

九寨沟地震发生后,有网友喊话吴京:“那么高的票房、那么高的利润,吴先生打算分多少钱给灾区?我相信作为一个爱国演员兼爱国导演和爱国商人的吴京同志不仅在虚构的电影里爱国,而且在现实的灾难面前更爱国。”

对于科学家们则似乎更苛刻些,比如诋毁杨振宁先生不忠、不孝、不仁、不义,还有对老先生婚姻问题横加指责......。

当然,笔者也难以幸免。在痛斥不明真相者诋毁中科院之后,也被道德绑架。言下之意,在这些网友看来,对于造假、抄袭的诽谤,科学家就应该一声不吭?科学家就不能入驻头条,普及科学知识?科学家的素质就是被红眼病群众骂个狗血喷头,然后接着默默搞科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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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大雪纷飞1996,你来啊!黑材料准备好了吗?我带你到我们主管院长哪里去,我管你吃住、往返交通费,可否?

道德绑架的危害

我在微头条中曾经写过,良善包括三大要素:目的、手段、结果——这三者必须都是善的,才能有良善的结果。

首先:以道德为借口索取

道德绑架者的目,就是以道德为借口索取:无论是”逼捐“、”逼座“,还是逼你讲道德,绑架者总是以道德完美者自居,凌驾于道德之上,抡起道德的大棒肆意挥舞,以道德的名义四处索取,堪称”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之典范!

其次:裹挟民意横加干涉

道德绑架者手段,纯属裹挟民意横加干涉:归根结底,道德终究只是一种个人选择,并不是一种前置于个人自由权利、隐私权利的义务。个人的道德需要以自由为前提,自由是什么?“我可以去做……”是主动自由,“我可以不去做……”是消极自由。相形之下,消极自由是底线自由,也是更为真实的自由。

说得直白些,捐助作为一种个人处分财产的权利,本身就是有选择性的。你捐钱我不拦着,但不能因此认定捐就是道德,不捐就是不道德;

更直白地说,骂人与否也是个人自主性的选择。对于动辄诽谤中科院”造假“、”抄袭“之徒,不怼回去,岂非有违我的行为操守?

第三:扭曲社会道德认知

道德绑架者横行,必然扭曲社会道德认知:首先是对吃瓜群众的误导,以为通过”逼捐“、”逼座“、”逼科学家不骂人“就能提升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平,建设和谐社会。岂不知,这样的结果是侵犯了他人本来可以安宁生活、自由选择的权利,其对个体的伤害,丝毫不逊于真正的绑架。

道德绑架的应怼

苏格拉底曾经说过:知识即道德,无知是最大的恶。

应怼道德绑架者最好的办法就是通过伦理学知识的学习,分清私德、操守和伦理,尊重自己内心的选择,正如乔布斯所说:你的时间有限,所以不要为别人而活。不要被教条所限,不要活在别人的观念里。不要让别人的意见左右自己内心的声音。

只有自己的心灵和直觉才知道你自己的真实想法——这才是道德!

私德:个人行为的准则

私德主要指个人的品德的修养,是其在个人生活中处理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这样说有些抽象,简单举个例子:

比如我自己:在地铁上一定不给老头、老太太让座,但却一定给孕妇让座(我在伦理学课堂上的让座问题也是针对老头老太的,而且倾向于不让座)。这就是我的私德:我认为老头、老太不应该在早晚高峰出行,不应该和早出晚归的国家建设者争座位;但孕妇却不然,她们孕育着国家和民族的希望,还坚持工作,理应受到照顾!

操守:组织成员的公德

作为组织成员,组织利益要求我们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

比如作为科技工作者,我应当尊重知识产权,不得抄袭、剽窃,不可以弄虚作假,等等。

但我的操守里,没有不可以怒怼诋毁诽谤中科院之徒这一条!

伦理:组织的行为要求

这里的伦理是针对组织而言的。任何团体的行为都有其内在的、特殊的伦理要求。比如在中科院,转基因鱼的研究是符合伦理的,但对人类的转基因研究是绝对不允许的。

实践:行为的道德边界

那些是组织伦理要求、那些是组织成员操守、那些是个人行为准则?我们在实践中厘清上述边界非常重要,这就需要我们学习、学习、再学习!

有些书是值得一读的,比如《互联网伦理:信息时代的道德重构》。

还有清华大学钱小军、姜朋教授编写、清华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你知道我的迷惘--商业伦理案》,这里面有关于组织行为要求、组织成员操守的深入思考,也希望您就书中的伦理问题和我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