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安排部署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检查抽查工作

7月17日,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召开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抽查检查工作部署动员会。传达学习陈豪书记在全省扶贫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安排部署2018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检查抽查任务。

会议要求,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要于7月25日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形成“一报告两清单”,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报区纪委。各乡镇(街道)要预先形成全面精准的扶贫领域工作责任清单、项目清单、资金清单。实行“三顺一倒查”:顺着扶贫项目查,从扶贫项目的立项、招投标、资金拨付、实施、验收等环节查找存在问题;顺着扶贫资金流向查,从扶贫资金申报、拨付,使用、监管等环节查找存在问题;顺着前期扶贫领城存在问题的发现、整改,移交、追责等环节查找不纠正落实方面的问题;根据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和前期整改中存在的问题,倒查扶贫工作责任不落实,不精准等方面的问题。各区直单位要认真梳理形成本级本部门(单位)负责的的扶贫工作责任清单、项目清单、资金清单,在此基础上,重点点围绕扶贫项目资金安排是否符合政策规定和程序,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是否按计划进度落实,跟踪监管资金使用安全是否到位,发现问题以后是否及时处置整改,倒查在项目资金分配、监管和整改等环节责任不落实、不精准等方面的问题。

会议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牵头组织职责,及时安排部署,加强与有关部门工作协调,整合精干力量,细化具体措施,落实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六项工作机制,对检查抽查工作中存在认识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到位、转变作风不到位等突出问题进行追责问责。各派驻(出)机构要对照各部门自查自纠情况,检查部门自查自纠全面覆盖是否到位,精准程度是否到位,整改落实是否到位,对发现的问题要挂牌督办,确保项目自警存在问题得到扎实整改。

区纪委监委分管领导、区直脱贫攻坚主责部门分管领导、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区纪委监委各派驻(出)机构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共计85人参会。

(赵海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