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道行车要谨慎,占道行车酿事故

2018年05月05日,丁某驾驶粤M*****号牌小型普通客车行至丰顺县汤西镇西城村老根饭店前路段时,与相对方向由林某驾驶的粤M*****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林某受伤、双方车辆部分损坏的交通事故。

事故责任:丁某驾驶机动车时未实行右侧通行,是造成此事故的全部原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构成此事故发生的全部过错,应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警察蜀黍提醒你:

驾驶机动车不正确选择行车路线、违法占道行驶的现象较为普遍,如:占用非机动车道行驶或人行道行车,在紧急停车带或路肩行驶,超车、转弯侵占对向车道,长时间轧分道线或道路中心虚线行驶等。这些违法行为严重地扰乱了道路交通秩序,直接影响着道路的畅通。行驶中侵占对向车辆行驶路线,使会车横向距离变小,容易发生刮碰事故。在单向行车道长时间轧线或占道行驶,会阻碍同方向车辆正常行驶,使后方车辆无法超越,造成道路拥堵,甚至导致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