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执业药师“挂证”!10家药商GSP被撤销

近日,广东省多地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撤销GSP公告,曝光了药企不符合GSP规定的行为,

共撤销10家药商的GSP证书。

其中,佛山市百花园药店有限公司、佛山市禅城区博济药行、东莞市虎门国盈医药商场、广东省东莞国药集团凤岗医药有限公司富民药店4家药商,因存在执业药师“挂证”行为,被依法撤销其GSP证书。

5月24日,韶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撤销药品GSP认证证书的通告。

仁化县长江镇金康九龄堂大药房等2家药品零售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我局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并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分类管理的实施办法》(粤食药监法〔2014〕109号)规定,评定其信用等级为“严重失信”。

5月23日,佛山市禅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撤销GSP认证证书公告。

佛山市百花园药店有限公司等两家药品零售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我局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并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分类管理的实施办法》(粤食药监法〔2014〕109号)规定,评定其信用等级为“严重失信”。

5月18日,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撤销药品GSP认证证书的通告。

东莞市虎门联升药店等5家药品零售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我局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并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分类管理的实施办法》(粤食药监法〔2014〕109号)规定,评定其信用等级为“严重失信”。

5月16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撤销药品GSP认证证书通告。

广州真和药业有限公司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我局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45条,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并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分类管理的实施办法》(粤食药监法〔2014〕109号)规定,评定其信用等级为“严重失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