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64岁江西新余大妈发展下线443人非法获利近百万元

欢迎大家阅读“景德镇南河公安”头条号。如果您喜欢本文章,还可点击右上角关注我的头条号,每天都有精彩文章推荐

短短1年时间内,64岁的新余大妈张某兰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443人,成为传销组织的头目,并非法获利近百万元。7月23日,记者采访获悉,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审理这起传销案,张某兰等6名传销头目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被判刑。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精彩图片

传销模式"金莎彩乐乐" 网络传销平台(因该平台多次变更名字、网址,以下均称" 彩乐乐")是由李某辉(另案处理)等人引入至新余市,该网络传销平台是以虚假买卖" 体育彩票" 为幌子的网站,注入现金转为虚拟" 金币",每投资一万元每天收益0.8% 的高额回报引诱他人注册会员,同时按层级以发展会员人数,并可从发展会员的投资额中抽取0.08% 作为" 推荐奖" 的模式,吸引、发展会员。

传销活动依靠发展下线2015年5月份,李某辉将张某兰发展成为会员投资" 彩乐乐",时年61岁的张某兰便成为新余市渝水区域的负责人,并在市内某宾馆开房间开设工作室,用于平台推广和会员交流。就这样,张某兰很快发展了周某波等人作为其下线进行非法传销活动,周某波又发展了朱某峰作为其下线,朱某峰又发展了王某英作为其下线,王某英发展了林某等人作为其下线……

就这样,经过层层发展,至2016年7月案发,张某兰发展下线11 层级199 人,周某波发展下线10 层级60 人,朱某峰发展下线9 层级59 人,王某英发展下线8 层级54 人,张某发展下线6 层级36 人,张某峰发展下线5 层级35 人。大妈张某兰成了11 层级的传销头目,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443 人。

2016 年7 月,因涉嫌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警方对张某兰进行抓捕。案发后,张某兰、周某波、等6 名传销头目均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参与传销的犯罪事实。民警还在张某兰处扣押款项人民币990191.6 元。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兰、周某波、朱某峰等6 人加入" 金莎彩乐乐" 传销组织后,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引诱他人加入该传销组织,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 推荐奖" 的返利依据,引诱下线继续发展下线来获取更多的高额回报,骗取钱财,6 人行为均已触犯刑律,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判处张某兰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上缴国库;. 判处周某波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上缴国库;判处朱某峰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上缴国库;判处王某英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上缴国库;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上缴国库;判处张某峰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上缴国库。

传销害人害己,

大家一定要善于甄别,

网络虚拟赚钱有风险,

要注意提高警惕!

(来源:江南都市报 转自:新余那点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