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来一波!8月1日这部分军人的补助标准提高!

央视网消息: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今天发出通知,从今年8月1日起,再次提高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从2018年8月1日起,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的残疾抚恤金标准;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的定期抚恤金标准;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提高10%。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年提高1200元,烈士老年子女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390元提高至440元,以上提标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500元提高至550元、参战参试退役军人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550元提高至600元,农村籍老义务兵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月增加补助5元,达到每月35元。以上提标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比例承担。

自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已第25次提高残疾军人残疾抚恤金标准,第28次提高“三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和“三红”生活补助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