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企业不公正待遇是否一定要坚持申诉(013)

既然要参加新的项目,小编就要辞去原单位工作。但是,有一个一直非常纠结的问题。两年前公司发生安全事故,本人受人陷害,成了替罪羊,被公司处分,最然一直要求公司分清责任,但是公司蛮横无理不予理会,在离职的时候要不要向劳动仲裁申诉是个很难的选择。

按常理说,就算法院给嫌疑人宣判,也要有证据,有理由,并且赋予嫌疑人辩护的权利。但是,原公司在进行行政处分时,只依照政府的事故处理报告的精神做事,完全不对报告中的理由进行自主判断。更令人气愤的是公司进行行政处罚之前与之后根本不进行任何的沟通,完全藐视员工的基本权利和尊严。而且,即使按照报告精神进行处罚,公司却对间接责任的处罚终于直接责任,完全违背了责任认定的基本常识。

因为政府被误导,所以事故报告里边的结论是不正确的,根本经不起推敲。公司白纸黑字用明确的制度界定了责任,政府把非常明确的属于别人的责任转嫁到我头上,显然是公司内部同事为了推卸自己进行的陷害。我要求按照制度树立责任,公司对此置之不理。现在已经整理好了相关资料,准备找劳动仲裁。

无论胜负,绝不容许以强凌弱,绝不允许企业对员工利益和尊严的肆意践踏,就像朴槿惠,就算完全弱势,也要坚定维护自尊自强的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