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强,新郑市人民法院喊你来还款!欢迎知情人提供他的相关线索

案情介绍:关于申请人与被执行人李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该案立案后即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履行还款义务,经多次传唤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完毕,我院依职权未查询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也无法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执行案号:(2017)豫0184执3524号

失信被执行人照片

失信被执行人:李强

性别:男

年龄:38

住址:河南省新郑市金城路东段南侧锦绣家园三排1号

身份证号:410123********0031

立案时间:2017-10-27

执行法院:新郑市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新郑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被告李强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借款利息(以550 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自2012年3月20日计至2012年4月19日;以250 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自2012年4月20日计至2013年3月4日止;已付利息3233元应予以扣除)。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被告李强目前仍未履行完毕

法官联系电话:17803832026

未经该法院授权,禁止采取任何方式从网站获取数据;擅自从网站上获取数据并使用的,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