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西安、咸阳市民好像都和“车”杠上了,这几天“西安拟禁止十年车龄高排放汽车进入三环路”
一经各大媒体发出,大家吵翻了天,瑞果君看了一眼评论,大家品品。
反正瑞果君觉得大家说的有道理,政策不是执法者一拍脑门子就能决定的。
无独有偶,今天瑞果君浏览咸阳市发改委网站,意外的看到一条消息:
纳尼?咸阳停车收费标准要改了吗?
瑞果君帮大家摘录出了《咸阳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里的重点内容:
拟调整咸阳市区城市占道停车泊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一类区域实行计时收费:1小时(含1小时)3元/车位,超过1小时每小时加1元/车位。
二类区域实行计次收费:每次3元/车位
(以下为示意图!!箭头仅示意方向)
一类区域是东风路以西(含东风路)▼
彩虹一路以东(含彩虹一路)▼
人民路以南(含人民路)▼
渭阳路以北(含渭阳路)▼
其它路段为二类区域
★城市占道停车泊位收费时段为:8:00时至20:00时,其它时间为免费停放。
★以上停车收费均实行半小时免费,超过半小时按1小时收费,不足1小时按1小时收费。
★按月收取机动车停放服务费用的,在低于月度内实行计时或计次收费之和的原则下,由停车场经营者与消费者协商确定。
★对有关部门认定的新能源汽车减半收取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性停车场、机械化智能立体停车场、旅游景区、物业管理区域内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由市价格管理部门按照政策规定另行制定。
咸阳车主们,对此《停车办法》你怎么看?欢迎在下方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