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合一”+电动车一起出事了,已致5人死亡!

8月2日5时35分许,公安部门接报警称,上海宝山通南路310号一电动自行车行发生火灾

。接到报警后,公安、消防等单位迅速到场处置。经全力扑救,6时02分许火势被控制。经搜救,火灾造成车行业主刘某等5人死亡。起火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网上视频显示,着火地点为一小区,一楼为门店,二楼以上为住宅区。大量浓烟从车行冒出,蔓延至高层,火焰蹿入二楼。现场出动了3辆消防车,还有警车和救护车,着火点已经烧得漆黑一片。

另据上观新闻报道,周边居民称事发时有两名经营人员被救出,“老板夫妇和他们的孩子,还有老板的侄子放假过来玩也住在这里,另外有一个打工的小伙子,都没了。”另有居民反映,火灾发生地白天作为销售电动车的商铺,晚上也住人,疑似搭建有阁楼。

2018年4月1日凌晨1时23分,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大街水磨西社区一电动车商店发生火灾,过火面积50平方米,事故造成4人死亡

居住在事发楼旁的一位肖姓居民介绍,凌晨一点多突然听到“劈里啪啦”爆裂的声音,空气中也能闻到明显的焦煳味。“我上到楼顶发现是前边这家着火了,赶紧打了119报警”。因担心火灾蔓延到自己的房子,他还和家人准备了水盆、水桶等放在楼顶。肖先生介绍,该商铺的房东姓韩,日常将房子一二层出租,三层自用,但房东一般不在这里住。“起火这家就是一层卖电动车,二层住人”

这两起火灾的共同点

1.电动车商店

2.一楼商铺,二楼住人

这就是典型的“三合一”场所

到底“三合一”场所是什么呢?

“三合一”场所

“三合一”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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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储存+住宿

“三合一”场所的火灾隐患

可燃物多,住宿场所和加工、生产、仓储、经营等场所没有严格的防火分隔,消防设施不健全,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人员群死群伤,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相当大的危害。

安全措施!!


严格控制使用性质

严禁在具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储存、经营等场所或建筑中设置住所场所、人员宿舍。


严格落实防火分隔措施

应采用不开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小时的楼板将住宿部分与非住宿部分完全分隔,当墙上确需开门时,应采用常闭式乙级防火门。住宿内部隔墙应采用不燃烧的实体墙,并应建筑至楼板底部。



严格落实逃生疏散措施

住宿部分与非住宿部分应分别设置独立的疏散设施,当确有困难时,在符合相关要求的情况下,应设置室外金属梯,配备逃生避难设施的阳台和外墙等作为独立的辅助疏散逃生设施,添置消防救生梯、救生绳索等逃生自救设备。

场所内的外窗或阳台不应设置金属栅栏,当必须设置时,应能从内部易于开启。


严格落实火源控制措施

“三合一”场所除厨房外不应使用、存放液化石油气和烟花爆竹、油漆、汽油等易燃可燃物品。场所内应有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严格控制可燃材料的使用

建筑物的吊顶、墙面等装修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室外广告牌、遮阳棚等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制作。


严格落实技术防范措施

要根据不同“三合一”场所的情况,在疏散走道,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房间,疏散楼梯的顶部使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应按照要求设置应急广播扬声器或火灾警报装置。

场所内应配置灭火器,消防应急照明灯。

温馨提示

三合一场所必须另外设置室内疏散楼梯,且每层均应设置通向室外疏散梯的安全出口,当居住人数不超过5人且建筑不超过四层场所,可采取设置逃生窗,配置逃生梯,逃生缓降器或架设通往相邻建筑物的逃生通道等方式,作为第二逃生出口。如遇到火灾要镇定冷静处理,千万不要盲目逃生!

电动车安全使用规范不容忽视!

电动车安全使用小常识

电动车起火一般发生在夜间

超过一半的电动车火灾都发生在夜间充电的过程中。根据过往的案例来看,电动车火灾伤亡事故一般发生在晚上充电时。很多人都是在楼道内充电的,这个时间段往往都是人们熟睡的时候,即使发现了,往往也没有时间逃离。

电动车放在楼道内,直接把逃生通道切断了。 电动车燃烧实验证明,一旦电动车燃烧起来,毒烟以每秒1米的速度快速向上,所以1楼电动车着火很快会导致整幢楼陷入毒烟密布的状态,极易造成人员伤亡,甚至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另外,根据全国发生的多起电动车店火灾分析,电动车店导致起火主要有三大原因:

1、电动车店内晚上给电动车充电,充电器引发火灾

。有些电动车店主麻痹大意,在晚上给电动车充电,由于充电器故障不转灯,充电器长时间充电发热,导致充电器起火,引发火灾。提醒全国的电动车经销商,在晚上关门之后千万不要在店内给电动车充电,防患未然。

2、电动车店内线路老化,电线短路造成火灾。有些电动车店铺或者承租的仓库是老房子,线路已经老化,存在安全隐患,店内或者仓库内有老鼠啃咬电线,导致电线短路引发火灾。提醒全国的电动车经销商,每半年要检查一下店内或仓库内的电线线路,电线尽量不要裸露,应该有阻燃管包裹。

3、电动车店内废电池随意堆放,废电池短路引发自燃。很多电动车经销商或者维修工把换下来的废电池在墙角一放,没有注意废电池极柱或许可能已经短路,或者存在短路的风险,进而导致废电池自燃,引发火灾。提醒全国的电动车经销商,换下来的废电池尽量用包装盒包好,不要直接裸露叠放,避免风险。

“四不准一提示”

销售场所不住人、不储存大量电池、不代客充电、不私自改装电动车及电池,在售车的同时要对顾客进行安全使用提示,并在销售电动自行车明显位置张贴电动车安全防火警示的铭牌。

消防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电动车。

消防部门提醒公众及相关单位:

为了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选购、使用电动车一定要做到五点:

1、选购有资质厂家生产的质量合格的电动车、充电器和电池,不得违规改装电动车及其配件。

2、电动车应停放在安全地点:不得停放在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不得占用消防车通道,为了家人的安全,更不可在客厅充电。

3、

不得私拉乱接电源线路为电动车充电,务必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充电,不得长时间充电,充电时周围不得有可燃物。

4、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和管理单位负责共用区域电动车停放、充电管理,开展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和消防宣传,有条件的,可设置固定集中的电动车充电点,或设置带安全保护装置的充电设施供居民使用。

5、公民应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发现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可拨打96119电话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