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单?你悠着点!

2017年,公安部督办的一起全国特大网络刷单诈骗案在海门宣判,23人获刑。针对此类诈骗,警方多次发布相关提醒,但还是有不少人上当受骗。

海门公安近来接连接到市民关于遭遇网络刷单诈骗的报案。犯罪分子分别通过短信、论坛、APP等不同渠道以”招聘刷手、刷单返现、无押金、工资日结“等名义为诱饵,诱导被害人在网店点击链接下单购买商品进行刷单。

刷单诈骗方法一般有两种:

1

犯罪分子先通过网店的一个正规商品链接引导受害人成功交易一件小金额的虚拟物品,交易成功后犯罪分子将本金连同刷单佣金一起打给被害人。在骗取被害人充分信任以后,犯罪分子再次提出完成多次刷单任务才可返现的要求让被害人购买大量的虚拟商品,并向被害人索要虚拟商品的秘钥。在被害人购买多次后,犯罪分子迟迟不予以退还本金和刷单佣金,并直接将被害人拉黑。

2

让受害人在网店拍下订单后,告知被害人通过发来的二维码进行扫描付款。犯罪分子后将刷单本金和佣金转账给被害人。之后,犯罪分子再次使用提供二维码的方式让被害人多次扫描付款完成剩余的多笔订单。待被害人支付完钱款后,犯罪分子迟迟不将本金和佣金支付给被害人,直至将被害人拉黑。

【案例警示】

1、2018年7月17日,海门市民樊某通过一个派单微信群扫码进入另一个微信群,添加了犯罪嫌疑人微信号后,犯罪嫌疑人给樊某发送链接,樊某点开后自动付款9000余元,后支付宝又被扣款9000余元。

2、2018年7月8日,贾某在网上接收到陌生账号发来的信息,告知可刷单得佣金,并提供了一个QQ号码。贾某添加对方的QQ号之后,打开对方的链接,通过扫描对方提供的付款二维码,共支付10000余元,完成三单之后,对方以超时为由未退款。7月9日,犯罪分子称再做一单可立即退钱,贾某又通过扫二维码的方式用支付宝和微信支付共4000余元,转账完成之后对方依旧不退款。

警方提醒:

一、拒绝刷单!刷单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是违法行为,也是违背道德的行为。市民在寻找工作时务必仔细辨别工作性质,不要贪图广告所称的轻松、便捷等,任何工作要遵守法律规定。

二、不要轻易点击陌生链接或者扫描陌生二维码,不要将个人信息、资金账户的密码或者秘钥等告诉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