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售令”实施,3类电动车退出“舞台”,农民:以后出门咋办?

农村现在的代步工具,不像以前的牛车、马车和自行车了,电动车、摩托车取代了以前的人力车。但是最近颁布了一项“禁售令”,令很多农民非常苦恼。这些车子以后有钱也买不到了。已经买到的车子,也只能当做废铁了,那以后的交通出行又该怎么办呢?又是哪些车不能再用了呢?

1.时速超过25/km的电动车。大家都知道,如果车子的行驶速度变的非常快,很多突发情况就不能及时反应,会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家用轿车在道路行驶时,或是特殊路况行驶时,都会有一定的限速条令。电动车也是一样,时速太快,则会容易失控,轮胎打滑,发生交通事故,对农民的生命安全有一定威胁,也对交通安全产生不利的影响。所以时速超过25千米每小时的电动车禁止出售。

2.整车重量超过55kg的电动车。太笨重的电动车也容易失去平衡,电动车,作为二轮代步车,平衡是极为重要的。当电动车重量很大,则会非常笨重,这类笨重的车在行驶过程中非常难掌握平衡,容易滑倒,侧翻,在雨天,或者恶劣天气里更难行驶。万一发生侧翻,也会压到驾驶人和行人,驾驶出门很不安全。

3.电机功率超过500w的电动车。电动车是靠电机动率带动行驶的,电动车的机动率如果过大,只会带来很多麻烦。功率太大,在输送电流的过程中,容易造成电流不稳,这样非常危险,不仅对电动车造成损害,如伤害电池等,在行驶过程中,也容易熄火,不利于驾驶员的安全驾驶。

农民朋友们要注意了,这三类电动车,就是被列入“禁售令”中的电动车,是需要重点整治的车辆。如果有这种车辆的,或是想买的,都要住手了,不然会被罚款、扣车。整顿这类车辆,不仅是对农民的安全负责,也是在维护道路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