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小孩出游加收“附加费”可举报

未满18岁的孩子参团旅游需要加收费用?昨日,市民向南昌日报提出这一疑问。对此,记者从市旅发委了解到,旅行社不得因旅游者年龄或者职业上的差异,对旅游者提出附加费用要求,游客一旦发现旅行社有类似不合理的规定,可向市旅发委举报,举报电话为:83986655。

投诉:

规定:提醒:

小孩出游要加收600元附加费

趁着暑期,市民刘女士想举家出游。经过挑选,刘女士欲报名参加8月中旬的泰国纯玩团。“说好的每人2380元的团费,可是孩子却要每人多交600元附加费。”刘女士对此很气愤,随后,刘女士又咨询了几家旅行社,发现云南、新加坡等多条线路,针对小孩和老人均要求收取一定的附加费。

按照常理,小孩占用的空间小,又不占床位,吃得也不多,费用应当比成年人低才合理,可为什么还被要求加收费用?旅行社方面解释,这是行业潜规则。不仅仅是孩子,还有老人甚至教师、媒体记者,均会执行加价措施。因为老人、小孩消费能力和消费意愿低,而教师、媒体记者一般比较理性,很少冲动购物,泰国地接社均要求加收费用。

规定:

相同的服务不得加收“附加费”

《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规定:在签订旅游合同时,旅行社不得要求旅游者必须参加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活动或者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同一旅游团队中,旅行社不得由于下列因素,提出与其他旅游者不同的合同事项:(一)旅游者拒绝参加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活动或者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二)旅游者存在年龄或者职业上的差异。但旅行社提供了与其他旅游者相比更多的服务,或者旅游者主动要求的除外。

“旅行社不得对年龄大小、职业(如:律师、老师、记者等)收取差异费,除非提供额外的服务(比如:提供儿童车、轮椅服务、医疗陪护等,或者旅游者主动要求增加的其他服务)。”市旅发委相关人士表示,如发生以上费用,按照《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第六条,在同一旅游行程中,旅行社提供相同服务,却因旅游者的年龄、职业等差异增收费用的,旅行社应返还增收的费用。

提醒:

签订旅游合同时要谨慎

旅游业内人士透露,目前市场上东南亚等出境旅游团价格很低,竞争激烈,一些境外的地接社只能依赖游客在购物点的消费来赚取利润。而他们普遍认为小孩和老人的消费能力偏低,因此向老人和小孩收取“附加费”来弥补损失。如果遇到不愿意加价的游客,旅行社只有选择放弃或者转嫁给其他游客身上。尽管老人、小孩需要加收费用,但是旅行社也只是在游客咨询时提出,并不在合同中明确指出。

“根据相关规定,旅行社不允许针对特定人群加收费用,更不能无故拒收游客。但游客若真要维权,并不太容易,除非旅行社在合同中明确指出年龄限制,或者能有明确证据证明加收了不合理费用。”市旅发委相关负责人提醒,在签旅游合同时必须谨慎,对于附加费可以提出拒绝。若合同中没有提到附加费,而旅行社在后期却要求加钱,游客可向旅游部门投诉。(马力 南昌日报记者 黄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