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者情况
姓 名 张女士
地 址蓝光emailqq3425***.com
投诉类别 日用百货
投诉对象情况
投诉对象名称 群光广场浪琴专卖店 地 址成都市春熙路南段8号
联 系 人浪琴电 话66665858
投诉内容(事实 时间、地点、人物及事情起因、发展、结果)
本人于2018年2月1号在群光广场一楼的专卖店购买了一款浪琴手表,自从买起佩戴了大概二个月后就出现时间不准时,一个月大概要调二至三次均出现快了几分钟的现象,为此我还专门拿到我所购买的柜台去查看,但是给予我的答复时检查了没有问题,时间快二分钟属于正常现象,可是现在一个月要调好几次也会快几分钟的,8月2号我和店里的柜台营业员沟通,他回答说快几分钟属于正常,而且态度非常不好,无法沟通
现有证据有证据
投诉请求 不想继续听他们店里的各种忽悠了,强烈要求退款,今天是2018年8月3号礼拜五上午8点57分拍的手表图片,也就是说快了五分钟
成都群光广场回复四川消费网内容如下:
尊敬的中国消费者报四川消费网:
今收到贵网站转发的关于我公司的投诉信,我公司高度重视并立即展开调查,
现将调查情况及处理结果回复如下:
1、调查情况:
顾客2月1日购买浪琴博雅钻石女表一枚,并于5月29日到柜表示正常佩戴情况下走时不准,半月误差在5分钟左右。专柜立即派人将此表带至成都售后中心检测,检测结果为手表受磁,其它一切正常,故消磁后通知顾客于6月2日取回该表。近日顾客联系专柜再次表示走时误差过大,专柜人员重新告知顾客佩戴注意事项,并且反映误差在合理范围内,顾客表示不理解,故投诉至贵网站。
2、我公司对应处理:了解情况后我公司立即与顾客取得联系,顾客表示因误差问题7月调表3至4次,并且表盘日历显示不准,故与顾客约好时间将该表带至专柜重新进行检测,核实是否有顾客告知这类问题。8/7顾客到店我方积极协调处理此事,立即于专柜内进行仪器检测,显示该表24小时正戴误差8秒,侧戴误差19秒,均属于国家规定合格范围以内,并无顾客所描述问题。故与顾客沟通将手表塑封,表盘及表头贴纸密封签字,由专柜人员每日工作时段佩戴模拟顾客正常使用情况。待几日后顾客回柜三方在场打开塑封检查该表日历及误差是否存在质量问题。
3、之后我司将重点跟进此事进展,与顾客保持密切联系,以上是我方公司调查及处理情况,感谢贵网站监督与支持!
成都群光广场
2018年8月7日
2018年8月7日14:25四川消费网回访:张女士称现在还在检测中,过几天去取才知道结果。对于前期对方说的一个月快5分钟是属于国家标准范围,她觉得是忽悠,表示这次如果还修不好,她要求退款。谢谢四川消费网。
中国消费者报四川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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