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把孩子带到装修工地,湖北荆州3岁女童从雇主家坠亡,砸死楼下男子,对此你怎么看?

chitty0518


事情概要

22日下午2时左右,荆州沙市区徐桥村祥云家园小区某业主家中,一名3岁小女孩从27楼坠下,又砸中楼下一48岁男子,导致2人均不幸身亡。

小孩怎么会掉下?

据现场市民透露,这个小孩是由家人带到业主家,业主家正在装修,家人是负责装修的工人。该房子的阳台还没有封闭。

正如网友所说,一起事故,三个家庭都遭遇打击。

关于孩子坠楼的悲剧真的太多太多,而且大部分是2-6岁的孩子,其中80%的坠楼者是4-6岁的孩子。2-3岁的孩子好动,没有安全意识,家人一般都会贴身照看,4-6岁的孩子好奇心强,稍微有些安全意识,家长看管会大一些,但自我保护能力差,往往会发生意外。

楚天君提醒做父母家长的在照顾孩子时要一秒都不要松懈,因为一时的疏忽可能就是一世的痛苦。


楚天都市报


3岁小女孩从27楼坠下,不幸砸中楼下一48岁男子,最终2人均不幸身亡。

那么法律上,责任如何认定呢?

本案比较特殊的是,孩子是装修工人自己带到业主家,由于当时阳台还没有封闭,导致孩子坠楼

因此无可厚非的是,孩子的父母是基本上自己承担这个后果,这个后果包括了女孩坠楼,孩子离去的痛苦,外加赔偿这个被砸死的人。

毕竟他们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应该保障孩子的人身安全,并且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该知晓把孩子带到业主家,面临没有遮挡的阳台可能会产生的后果。

主人如果没有人监工,全权交给装修工人在做,可以说没有过错的,因为事发时她也并不会知晓会有人带小孩来,而且装修没入住期间不封闭阳台也很正常,但是不排除法院也许会让人道主义赔偿

如果装修工人属于某个公司员工,公司没有阻止其带孩子到来,那么公司会承担一定的责任。

除了这个可怜的孩子,无辜的还有那个楼下乘凉结果被砸死的人。

由于因果关系上,他的确是被孩子砸死的,因此最终责任承担依然大部分会落在孩子父母身上。


这样的悲剧可以说非常让人伤心,尤其是作为孩子父母,我相信他们也许是没有人照顾孩子,只好把孩子带到装修现场来,其实装修噪音大,灰尘大,气味重本真不适合孩子到来。

希望这样的悲剧能够给父母们再次提醒,一定要注意孩子安全,别把他们带到任何危险场所。


廖彩琳律师


一起事故,三个家庭都要遭殃。

因为家人的疏忽大意,把3岁女童带到装修工地,导致女童坠亡,而楼下48岁男子被无辜砸死,惨剧已经发生,责任该怎样划分呢?

首先,个人认为主要责任在3岁女童的家人,也就是女童的监护人。把3岁的孩子带到危险重重的装修工地显然是不妥当的,而且监护人也没有尽到监护责任,最终导致3岁女童失足坠楼。虽然女童意外死亡,父母家人最伤心,但他们还应承担被无辜砸死者的赔偿责任。毕竟,这位48岁的男子才是最冤枉的,可谓飞来横祸。

其次,如果业主知道女童被带入装修工地,而且没有阻止也没有尽到提醒的义务,那么业主显然也要承担次要的赔偿责任。如果业主事发时并不知情,或者不在现场,那么业主是无责的,不过,很有可能会承担一部分人道补偿。

再次,这个案件里唯一的真正受害者就是那位48岁的男子。3岁女童意外坠楼而且恰巧砸到他身上,可以说这种概率真的很低,只能说这位男子太倒霉了。但是,发生这样的惨剧估计男子家人也不会得到太多的赔偿,需要把孩子带在身边的打工者能有多少积蓄?估计女童的监护人没有什么偿付能力。

幼童坠楼的惨剧并不是个例,但它们却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那就是孩子监护人的马虎大意。之前曾看到过一起类似的案例,也是一名幼童从没有安装玻璃的高层掉下摔死了。而幼童的奶奶是为了给在该楼层工作的儿子送工具才带着孩子一起去的,结果因为一时疏忽孩子就摔了下去。

希望此类惨剧不要再发生了,家长们必须提高警惕,不要存在侥幸心理。年幼的孩子根本没有危险意识,需要家长的时刻呵护,把孩子带到危险的地方是极不负责任的做法。

不怕一万只怕万一,在看护幼童这件事上,来不得半点马虎。


夜雨如书


真是人在地上走,祸从天上落。

荆州沙市一小区,某业主家正在装修中,一名3岁小女孩从27楼未封闭的阳台窗户上坠下,又砸中楼下一名48岁男子,导致2人均不幸身亡。

该3岁小女孩是不幸的,楼下行走的路人更是倒霉,无缘无故被砸,至死也没有明白是怎么回事?这对于受害者家属来说该是多么痛苦啊!



既然出了这么大的事故,那就涉及到赔偿问题了。在这个案件中,共有如下几方面的责任划分:

一、装修工人有责任

装修工人在装修的过程中,不注意安全防护,不采取有效的措施保证人身安全。出现损害事故后,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装修工人及其所在的装修公司就应当承担侵权民事责任。

并且装修公司作为装修工程的承包者,也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二、小孩的监护人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

三岁的小孩是未成年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监护人应当保护其人身。在本案中,监护人带小孩进入仍在施工的工地,这本身就是一种错误。并且在小孩行动中疏于看管,监护不力,所以其监护人应当承担次要责任。

三、业主也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如果装修工人以及装修公司没有相应的质资,而业主知道这些并任用他们装修。那么出现事故后,根据法律规定,业主就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总之,出现这种事情是不幸的,再多的赔偿也不如一开始就注意安全,防范各种事故的发生。希望各位谨记:“安全生产重于泰山。”


法重情深


又是一场本可避免的人间悲剧啊,最最最无辜的就是那位路人了,简直就是天降横祸,猝不及防啊。

再说这家人的处理方式,我觉得工作就是工作,要和家庭分开,大家都知道的,一心不可二用,你又要装修,又要照顾小孩,怎么可能呢?为什么不让家里的其他人照顾呢?非得把孩子带到工地上去?这点我有点想不通。而且,你装修的地方又那么危险,小孩子懂什么啊,把小孩子带到这种地方来,也是对小孩的不负责任。

再说业主。我觉得他肯定会赔偿的,明明请个装修的过来,完后家里还摊上一个大事,找谁说理去啊。

至于路人,真的是特别特别倒霉,每次我看到这样的新闻,我心里都会一惊,在我走高楼下面,或者一些屋檐下面的时候,我都会抬头望望,看看有没有一些杂物可能会掉下来,如果我觉得不安全,我就从比较宽敞的地方走,你要知道,有很多人家的窗户都是多年未修的,还有一些旧瓷砖,以及一些豆腐渣工程,有的时候走路,看看上面,也是对自己的一种保护。

在我们老家,一些刚盖好的楼房,绝对不会让小孩子上去的,都把楼梯给堵死,就怕哪个熊孩子爬上去玩,出事了。

刚盖的房子,和要装修的房子(尤其是没有护栏和玻璃的)都是特别危险的,非专业人士,请不要靠近


小幸福的萌萌雷


这件事发生的地点离我现在的租住地很近,前年在这附近的小区也发生过类似的事件。后来事件的法院判决是,三方都有责任 ,装修工不用说了,装修公司对装修工的管理不到位,业主拆除旧护栏以后,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房子成了凶宅,也要承担损失。所以今年我装修的时候特地提示装修公司务必注意安全,装修公司很规范,对师傅进行了安全教育,封阳台拆除了旧栏杆后,用木方扎了临时的护栏。规范管理防微杜渐,才是杜绝悲剧产生的最好方法。


陈陈86288117


楼层阳台还是下面有一米或者六十厘米以上实墙安全,玻璃阳台看着眼晕不安全,万一孩子拿个锤子把玻璃砸破了不就掉下去了吗?高层本身就危险,一开窗户就跳下去了,下去就没生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