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东河区举办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经验交流活动

今年,包头市文明办实施文明单位创建质量提档升级工程。8月24日,举办了全市文明单位创建提升现场观摩交流活动,同时要求各旗县区积极开展属地内文明单位学习交流活动。随后,各旗县区文明办结合各自工作实际,陆续开展观摩活动,交流创建经验。

近日,东河区举办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经验交流活动,来自东河区的40余家各级各类文明单位对全国文明单位东河区人民检察院、全国文明村河东镇王大汉村、自治区文明单位标兵包头东华热电有限公司、包头市十佳文明示范窗口东河区政务大厅进行实地观摩,并组织经验交流座谈会。市文明办专职副主任姚凤君,东河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李智以及各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负责人参加了本次活动。

东河区人民检察院于2017年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为加深精神文明建设内涵,东河检察院将文明创建与检察业务相结合,筹建东河区青少年警示教育基地,基地占地500平方米,从培养青少年法制人格开始,以系统介绍相关法律知识、剖析相关案例、介绍典型人物、弘扬民族文化、法学精神为主要内容,改变传统课堂教学说教模式,将枯燥乏味的法律知识与趣味性相结合,融文字、照片、声音、图像及活动知识问答、趣味游戏于一体,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加以展示。

本次活动还组织文明单位代表对全国文明村王大汉村进行观摩学习,王大汉村位于东河区河东镇,以建设“村美、民富、人文明”的五星级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大力开展基层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在改善村民生产生活环境的同时,更着力提升广大村民的文明素质,取得了显著成绩。王大汉村着力弘扬孝文化,设立“孝德讲堂”,用村民们自己的孝老爱亲故事带动乡邻。村里还成立了亲帮亲志愿服务队,针对村民实际需要,开展了内容形式丰富多彩的志愿服务活动;如今的王大汉村已将文明、道德、健康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融入村规民约和村训中,在村中口口相传。2015年初,王大汉村获得第四届全国文明村荣誉称号。

包头东华热电有限公司于2011年被授予“自治区级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公司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提升职工道德素质和倡导社会文明风尚为根本,积极开展“纪念改革开放四十年”、“中国梦 华电梦 我的梦”、“我身边的文明”等活动,切实提升职工思想道德素质,不断深化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东河区政务服务中心将精神文明建设与打造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服务窗口结合起来,开展了各项创建活动,塑造政务服务工作的良好形象,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和高度赞誉,先后被评为东河区文明示范窗口、包头市文明示范窗口、包头市先进地区政务服务中心和东河区“巾帼文明岗”。按照月度考核结果评选“文明示范窗口”、“优秀审批科长”、“服务示范标兵”和“党员示范岗”,通过评先树优,激发了进驻部门和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努力营造了创先争优、比学赶超、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观摩结束后,参会的各级文明单位进行了座谈交流,东河区人民检察院、包头东华热电有限公司和区政务服务中心就如何做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进行经验介绍。包头市中心医院、包头市南海湿地风景管理处和东河区医院以及包头市公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三公司作表态发言。

会上,市文明办专职副主任姚凤君对本次活动进行点评,对东河区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表示肯定。东河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李智对本次活动进行总结,并对今后东河区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提出要求。(包头市文明办李佳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