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啃老”酗酒恶习不改 父亲忍痛下杀手

儿子长期酗酒闹事 老父狠心持械弑子

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父亲故意用铁锤将自己儿子击打致死的案件,进行了一审刑事判决。




据被告邹某某供述,被他杀害的儿子今年37岁,长年无业在家、好吃懒做、嗜酒成性,是个名副其实的“啃老族”。平时手里一没钱,就会向老两口伸手,稍有不满意,还会借着酒劲儿对年迈的父母拳脚相向。眼看年近不惑的儿子仍是朽木难琢,忍无可忍的邹某某便对儿子产生了杀念。




去年10月18号,邹某某给儿子拿了20元零花钱,并欺骗他说,有个朋友要还自己500元钱,让儿子晚上8点半跟随他一起到大观河边的航运码头拿钱,拿到钱后会分给儿子400元。




一听还有这样的好事儿,邹某某的儿子毫不犹豫的答应了,而出门前,邹某某特意找了一把铁锤别在了后腰上。晚上7点左右,两人来到航运码头水闸处,邹某某正打算动手,却发现河边有几个人在钓鱼,于是,他只好更换地点,把儿子带到了附近一个更为僻静的地方。




趁着儿子坐下玩手机之际,邹某某拿出铁锤绕到后方,猛的朝儿子头顶砸了两下。看见儿子倒下一动不动后,邹某某欲将他拖到路对面仍进大观河里。但由于大观河的护栏较高,几次尝试都没有成功,于是,邹某某索性将儿子丢在路边,独自坐上97路车回了家。为了不引起家人的注意,回家后,邹某某还把沾有血迹的裤子和鞋给洗了。



老汉弑子供认不诲 被判有期徒刑十三年

几小时后,一名路人经过事发地时,发现了被害人,于是立即报警。但遗憾的是,送医后被害人终因抢救无效身亡。而经过警方调查,邹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于是将其带回进行调查。



调查期间,邹某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后经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结合被告人邹某某的认罪悔罪态度、犯罪行为和情节、人身危险性,以及家属谅解请求法庭从轻处罚被告人等情况,最终判决被告人邹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

8099999记者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