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17人涉黑涉恶受审,有线索来举报,最高奖励30万!

连平、和平两家法院公开审理涉黑涉恶案件

前日,连平县人民法院、和平县人民法院分别公开审理黄某甲等9名被告人涉黑案件以及陈某研等8名被告人涉嫌敲诈勒索罪、包庇罪案件,打响了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判的第一枪。

连平:公开审理9名被告人涉黑案件

连平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黄某甲等9名被告人涉黑案件,这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连平首起进入审判程序的该类案件。

连平县人民检察院经依法审查查明:2013年至2017年期间,黄某甲无视国家法律,称霸一方,组织、领导黄某乙、廖某、赵某、黄某丙、张某、黄某丁、黄某戊等人在连平忠信地区,有组织地实施了绑架、贪污公款、寻衅滋事、开设赌场、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利用村委会主任身份,侵占集体资产,非法占用农用地,破坏环境。

该组织在忠信地区已经形成了非法控制和重大影响,使群众安全感下降,严重侵害了被害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影响社会稳定。

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连平县人民法院将择期宣判。

和平县:8人涉嫌敲诈勒索包庇被审理

和平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陈某研等8名被告人涉嫌敲诈勒索罪、包庇罪一案。这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和平县法院审理的首宗涉恶案件,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群众近百人旁听庭审。

和平县检察机关指控:2015年7月至2018年春节期间,被告人陈某研等人以阻拦采伐、运输桉树木材为手段,干扰、破坏他人正常生产,以索取赔偿为幌子,敲诈勒索金额数十万元;被告人陈某培、陈某钱、廖某度3人在明知陈某研等人涉嫌犯罪的情况下作假证明包庇犯罪嫌疑人,以包庇罪追究刑事责任。

历时8个小时,整个庭审活动顺利完成,案件将择期宣判。

据了解

连平县人民法院、和平县人民法院对涉黑、

涉恶案件的公开审理

标志着我市打响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判的第一枪

充分彰显了我市人民法院扫黑除恶的坚定信心和决心

形成对黑恶势力的强大震慑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和省委、市委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的积极性,河源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决定公开悬赏涉黑恶势力犯罪线索,请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

举报内容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1、其他涉黑恶违法犯罪活动线索。

2

奖励标准

1、举报人提供线索,经查证属实,破获黑社会性质团伙案的,根据案情奖励人民币5-30万元。

2、举报人提供线索,经查证属实,破获恶势力团伙案的,根据案情奖励人民币3-10万元。

3、举报人提供线索,经查证属实,抓获涉黑恶犯罪嫌疑人的,根据案情奖励人民币3000-10000元。上述奖励,由河源市公安局扫黑办依据奖励办法核定并发放。

3

举报方式

河源市公安局举报电话:110,16607629110

地址:河源市公安局扫黑办(河源市源城区凯丰路4号)

邮编:517000

举报邮箱:hygashb@sina.com。

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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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涉黑涉恶线索举报方式集中公布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策和省、市的工作部署,扎实有效地开展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迅速凝聚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合力,市扫黑除恶办特向社会再次集中公布我市各县区、市直相关部门扫黑除恶线索举报方式,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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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举报方式

市纪委市监委

举报电话:12388

电子邮箱:hysdls@163.com

邮寄地址:河源市源城区沿江路19号市政府大院市纪委市监委信访室,邮编:517000

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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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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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检察院


举报电话:0762-12309(根据提示音按1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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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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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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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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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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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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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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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 区

举报方式

源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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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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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龙川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龙川县老隆镇隆兴路县民政局八楼)邮编:517300

连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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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lpshce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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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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