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座女的个人隐私,应该受到保护吗?

康乐


我先声明:我不是这个霸座女的亲戚,朋友,熟人。我的观点可能招致反驳讥讽。

一,每一个公民都赋有神圣的隐私权,所有公民的隐私权都受法律的保护,包括你,我,他(她),以及霸座男(女)们。

二,就事论事。对于霸座女的霸座行为,当然要坚决曝光坚决谴责坚决严惩,但不能殃及池鱼。霸座女的隐私保括她的家庭,亲人,孩子的方方面面。我们不能涉及到霸座女这方面的隐私。因为她的家庭是无辜的,她的亲人们还得正常的生活工作学习。

三,一码归一码。霸座事件是偶发事件,也许与当时的环境,霸座女的情绪有关,并不能说明此女平时一直骄横无赖。有时人在情绪反常时就会做出连自己都解释不了控制不住的行为,事后也感到后悔。所以我们要本着一颗善良的心,给予一点宽容。她的生活还要继续,我们不能侵犯她的隐私刨根挖底,欲斩草除根而后快。

四,尽管霸座女的霸座行为引起了正义感网友们的公愤,但这毕竟是人民内部的矛盾。对于敌人对于仇人,我们可以宜将剩勇追穷寇,痛打落水狗。但对于这样一个只是蛮不讲理霸座的小女子,还是应该以教育为主,让她弃恶向善,成为我们正义大家庭中的一员。

所以,尊重她的隐私权,也就是尊重我们自己,尊重我们每一个人。包括你,我,他,还有她………


清风轻步水云间


我只看到了霸座女厚颜无耻的嘴脸,哪里有她的隐私,看她的妆伴似乎也不是生活多么艰辛,为了自己舒服,蛮不讲理,居然还振振有词,对于这种人有必要讲什么理吗,给她什么隐私权吗?她也配?!说这些,不是证明我比她有多么高尚,至少我要点脸,不是自己的东西不会恬不知耻的霸占!并且,前有霸座男的全民讨伐,还底气十足的步其后尘,说明此女非善类,不曝光她,恐有更多人被其利益侵占!做人需有底线,古人云: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无道之人,何与讲理?


智美和


隐私是需要保护的,但这是对于普通人而言,不过像这种泼皮和无赖的隐私真的需要保护吗?我觉得应该打一个大大的问好?

这些人在霸座的时候,是否考虑过你已经对于他人的权利进行侵犯呢?这个时候有考虑过他人的感受吗?

其次像这类人在霸座的时候,已经知道大家在给他们拍视频,而他们也毫不在乎,更是默认了大家会将其的视频进行公布情况,所以对于他们而言隐私那是不存在的;何况这些人能够这么无赖式的霸座,竟然大家都束手无策,那就让大家认识他一下,看清他的所作所为。

像霸座男他们根本就不在这些,反而高兴他出名了,看其在道歉以后的做法,拍视频娱乐,这样的人会在乎隐私吗?


生活小世界


首先保护公共利益,保证公共场所不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去破坏。场面上声声说对事不对人?难道不是人去破坏产生负面影响???严重性侵犯他她人利益。正正当当的话没说一句?反而在装护花使者。何居心?


深山耕哥


我说一个我亲身经历的事,二十多年前,一九九七年八月十日,这个日子永不忘,在佳木昕开往西柳的列车上,当时剩客不是很多,有不少空座,有的剩客把三个人的大座当成免费卧铺,车到呼兰站时上来一个看样子是喝了酒的人,向一个趟在座上的人要座,座上是个女的,是去西柳上货的,这女的没起来,说这么多人趟着为什么要我的座,这男人把这女的拽起来,啪啪两个大嘴巴,当时把全車廂的人全惊腥],这男的打还不算,满口脏话不堪入耳的骂这个女的,車到哈站男的下車了,女的也座起来了,一直在哭,,车上其它剩客议论纷纷,,,出们在外这亏吃的不值。


手机用户51100561768


隐私保护的对象是守法的非公众公民。而霸座女在公共场合侵害其他旅客的合法权益且不服从列车管理人员和列车治安责任人的管理、协调,将自己置于公共事件之中,变为公共事件的焦点人物。此时,她已丧失了隐私保护的资格。


传道授业


这种霸座女危害了整个公共秩序的安全,也是对整个群体的公共利益挑战,实质就是破坏了整个社会和谐的公德底线,对这个强词夺理的闹剧表演者,本身就是恬不知耻的行为,必须公示于公众,让大家认清事实的真相,看清这张丑恶嘴脸,维护这种人的隐私权,就是对社会道德和规则的践踏与亵渎。


毅哥1118


从法律上讲,是应该保护个人隐私的。当你违法违规时就没有隐私了,你自己都不要脸了,谁会去维护你的隐私呢?比如你闯红灯时,你以经把自己置于一个违法的场景里了~马路,这时你就是一个公众人物,就是一个违法者。你自己以经嚗光你自己了,这时你可能以已经在大屏幕显示器上了,也可能在电视节目上播报了,你还有什么隐私可言,这就是代价。

同理霸座女在列车上是公共场所,你的无赖、无耻、滚刀肉式的表现并不是在自己家里,而是展现在大众面前。何谈隐私?这时很多道貌岸然的人跳了出来谴责那些批判霸座女的人,说那些人为什么不能善良点,原谅她,同情她呢?一副道德婊的形象跃然纸上。在大事大非面前,我们宁可过激也是正义和有良知的。如果我们去原谅她,去同情她,那是对规矩的践踏。

任何过激的行为,任何违法违规都得付出代价。犯罪会得到法律的惩罚,会拘留、会判死刑。违规就得受到遣责,就会受到罚款,就因为列车长和乘警没能维护好应有的秩序,罚200元太少,不能起到警戒作用,不能平息舆情,所以她的更多隐私就会暴光,这就是应该有的代价,怨不得别人,自做自受。如果当时列车长和乘警能及时纠正违规,那后面的事就不会发生了,最应该反思的是霸座女和铁路部门,都做的不好。霸座女是无赖,铁路是不作为,多发生于列车事件而没有一次能漂亮的解决,该有一次教科书式的纠正违规的案例了,我们期待着,不然还有后面的一次又一次,霸座婶就是例子。无能不能永远(铁路)

中国人是能原谅那些知错能改的人,也不会去暴光她们的隐私的。对那些死不改悔的人,是不会去同情的,过激就过激了,无可厚非。


目遇色


这个问题有点道理,所以很易把人带入既定题设。

可出题者有没想过,网络本来就是开放的,你想叫人保护某人隐私,难吖,谁叫她自己要撞上风口浪尖,她当初为什么要这么做?坐别人座位本是小事一件,为啥就要霸呢?难道就为作一回公众人物吗?这下好了,目的达到。

问一个小问题,平时从不“霸座”的人偶然霸座一次,会霸得如此“理直气壮”吗?就为了博出位吗?真是如此,网络也成全你了,以后可以收手了。如果是习惯性“霸座”,这次只是偶尔曝光而已,那么你认为够了吗?如果认为合算,这次尚不过瘾,下次就继续好了。

其实,在法律尚不健全的时候,用网络来对一些不自觉人的鞭鞑也是一种好事。至少以后“霸座”的人会少些了吧。如果网络要保护他(她)的隐私,那对霸(恶)者还有什么惩罚作用,对社会素质进步还有什么积极作用?网络是一个相对开放的平台,本身也不可能把一个公众人物的隐私彻底保护好,否则他怎能合他的身份呢?

我想另一个问题,“一个走路都艰难的老者或病者或孕者坐了你的座位,你还会坚持叫他让开吗?还会有人对他施行网络暴力吗?”,其实,占个座真不是个事。人们最反感的还是这“霸”字。

所以,“和谐社会”还是要提倡的,“霸”是万万不能来的。除非某人实在不愿自己默默无闻,却又没更好的办法“名扬四海”。

回到题目,“霸座者”的个人隐私权本是有的,可是她自己非得让自己曝光。只是人们顺了她的意而己。


KM闲聊吧


即便她违反了法律和社会公德,她的个人隐私仍然应该受到保护。

这个保护有两方面的意义,一方面是任何的公共媒体和公职机关不得透露她的个人信息;另一方面是普通人没有必要人肉她,也不应该骚扰她的家人或者朋友。

公共媒体和公职机关本来就有义务保守普通人的隐私,如果这些机构随意凭借自己的喜好就把个人的隐私公布到媒体上,我们一般人的安全也就得不到保障了。这一点基本上各个媒体和公职机关做的还是可以的,在曝光信息的时候都会注意给姓名、单位等关键信息做模糊处理。

此外,群众看到这种会引起公愤的行为,当然应该谴责这种行为,但是谴责归谴责,对于她的个人信息就没有必要放到网上,更加不应该把这件事情牵涉到她的家人或者朋友。

总之,现在的网络很发达,是一件好事也是一件坏事,好的地方是遇到不文明的现象我们可以迅速地把这些现象曝光,但是不好地地方就是这种曝光很容易被带节奏。有些人光看到霸座男、霸座女罪有应得,却没有看到就在前几天德阳的女医生被人人肉后最后不堪压力自杀。

归根结底,曝光不文明现象当事人的行为归根结底还是“网络暴力”,以暴制暴固然是一种制约社会不文明现象的没法子的法子,但是所有人还是应该小心使用,对事不对人,一方面反省自己、引以为戒,另一方面也通过广泛的社会议论促进立法机关健全相关法制程序,这样才是网络在反对不文明现象中应该做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