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袭警,以身试法换来数罪并罚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已是老生常谈,但是偏偏有些人知法犯法。兴国男王某醉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在被执勤民警拦下要求进行酒精测试时,王某拒不配合并推搡民警,致两人轻微伤,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被法院以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拘役五个月;以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案情回顾:

今年年7月的一个晚上,兴国交管大队上路查处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被告人王某饮酒后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途径该路段见前方检查酒驾,将摩托车停放在路边。女警中队工作人员发现后上前依法要求王某进行现场酒精测试,王某予以拒绝,并继续往中心花园走。被警员拦住,要求务必配合现场酒精测试,王某拒不配合,用手推搡黄某等人,并用力将一女警推翻在地上。之后,王某被增援的民警控制,并带往兴国县人民医院抽取血样进行酒精检测。经鉴定,黄某梅、黄某的人体损伤程度均为轻微伤;被告人王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86.9mg/100ml。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温馨提醒: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广大市民在面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时,务必提高法治意识,积极配合,任何无理取闹、恶意阻挠甚至以暴力方式阻碍依法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酒后驾驶是漠视法律尊严和生命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饮酒会导致人反映迟钝、行动迟缓,控制车辆能力下降,一旦发生事故代价惨痛。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对别人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文/谢文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