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榜样」“最美政法干警”杨健

杨健同志,男,汉族,现年42岁,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08年12月通过招录考试进入安岳县人民法院工作,历任执行局法官助理、民一庭法官助理、基建办副主任、石桥铺法庭副庭长等,2016年4月起主持镇子人民法庭工作,2018年1月起主持执行庭工作。几年来,该同志在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党关于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路线,积极履职尽责,创造性地展审执工作与其他各项工作,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实际成效,年度考核连续多年优秀,多次被评为各级先进党员、五好公仆、优秀书记员等,其间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

思想素质高、政治觉悟强

杨健思想上积极向上,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和习总书记的系列讲话精神。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政法工作中,坚持司法为民,坚持“两个一流”;在审执工作中,他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思想与行动有机统一,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办案,合理行权。

业务水平高、工作干劲足

杨健2008年底进入法院,在执行局工作了一年时间,积极参加了执行清积工作,在不断学习中承办执行案件10件,完成清积材料及笔录500余件。2010年在民一庭工作期间,个人承办各类型案件40余件,涵盖了包括健康权纠纷、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纠纷、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等多种案件类型。2011年到2012年在院基建办工作期间,悉心钻研基建业务,为法院审判综合大楼及附属工程的建设建言献策,其间在司法调解中心工作期间,指导全院小额速裁试点工作,将该项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取得不错的试点效果。2013年到2015年在石桥铺法庭担任副庭长期间,主动协助庭长工作,年均承办案件100余件。2016年到2017年主持镇子人民法庭工作,坚持了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早上班、晚下班,带领审判团队2016年审结各类型案件300余件,2017年审结各类型案件450余件。2018年主持执行庭工作以来,带领执行审判团队锐意创新,攻坚克难,在回应社会关切,努力解决执行难、决胜执行难工作取得较好成绩,截止5月当年个人承办案件400余件,办结100余件,执行兑现标的超3000万元。该同志承办的所有案件中,在大多数案件实现了案结事了,无一件涉诉上访信访。

杨健工作有思路、有创新,一是在审执工作中,敢于质疑,主动运用新的法律法规,不拘泥于陈规;二是主持工作的镇子人民法庭被省高院确定为家事审判试点法庭,在工作中积极探索新思路、新方法,为家事审判改革不断注入新的活力,如在家事审判中开展的微信送达、视频开庭等,既方便了老百姓,又创新了工作方法与思路,积极引入诉讼辅助人制度,促进了在家事审判合理保护弱势群体利益,实现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

杨健在工作的同时积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个人业务能力与调研工作能力。2009年参加全国统一司法考试,以399分的成绩取得法律资格A证。近几年来,共撰写各类调研文章10余篇,各类信息50余篇,并承担多个调研课题的主研任务,其中个人撰写了《夫妻共同债务的追加执行》获省法院系统三等奖。

工作上廉政自律,生活上作风严谨

作为审执一线人员,杨健坚持做到廉洁司法、公正司法,不为人情所动,不为利益所诱惑。认真学习、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两个规定”,特别加强了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的学习,坚持在工作中践行高标准、严要求,不确碰底线。长期以来,该同志坚持在工作和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对当事人及利害关系的吃请一律回绝,对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的礼金礼物一律拒绝,保持了一名共产党员的本色,维护了作为法官的荣誉,做到了对党忠诚、干净做人、敢于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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