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检察建议促严管 保护您的“美瞳”

璧山区检察院积极履行公益诉讼职能,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璧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积极履职,严格管理“美瞳”销售行为,有力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

案情回顾

2018年7月,璧山区检察院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中发现,璧山区存在部分商家无医疗器械经营许可销售“美瞳”的行为,且通过排查发现其中1家商家销售的“美瞳”系“三无”产品,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随后,璧山区检察院于2018年7月13日向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璧山区分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该局积极履行璧山辖区“美瞳”监督管理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对违法违规销售“美瞳”的商家进行专项治理。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璧山区分局高度重视检察建议,于2018年7月25日下发了《关于开展2018年度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行为专项检查的通知》,并通过召开专项检查部署会明确了各科室、镇街食品药品监管所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的具体要求。

拉网式检查

该局执法人员对璧山辖区眼镜店、居民区、车站、繁华街区、购物市场、学校周边饰品店铺、镇街农村集贸市场等开展了拉网式检查,共检查相关单位和个人201家,发现璧山辖区取得“美瞳”经营许可资格的批发企业5家,零售企业13家,违规销售“美瞳”商家4家。对违规经营“美瞳”的商家,该局依法作出没收违法经营的“美瞳”和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法律宣传

该局还利用专项检查契机加强了对排查的201家经营者和广大人民群众医疗器械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宣传,畅通了投诉举报渠道。

两个多月过去了,我们再次联合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璧山区分局进行了回访

回访情况

10月17日,璧山区检察院干警联合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曾经违规销售美瞳的商家进行突击回访,现场核实商家的整改成效。

经现场检查,调阅销售记录、询问工作人员和部分顾客,未发现违规销售行为。

温馨提醒

璧山区检察院干警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共同对商家进行了提醒,叮嘱商家务必依法经营。被回访商家纷纷表示,将吸取教训严格规范自身经营行为。

眼睛是心灵的窗户,爱护眼睛,人人有责。如果你们发现身边有三无“美瞳”产品,随时可以跟我们联系,欢迎大家提供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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