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费12月起 改为“每月一交”

南方日报讯 (记者/张昕 通讯员/何文浩)过去两个月缴一次电费的习惯要改改了!25日,笔者从南方电网广东惠州供电局获悉,从2018年12月1日起,惠州市所有用电客户的抄表时间和缴费周期将统一调整为每月一次。

惠州供电局方面介绍,按照上级有关通知要求,从今年12月开始,惠州市所有用电客户将由原来的单、双月抄表(每两个月抄一次表)统一调整为每月抄表,该局将于每月电费发行后对系统预留手机号码的用电客户进行短信告知。

在按月抄表的同时,也是从今年12月开始,惠州市所有用电客户缴费周期统一调整为每月缴清电费,每月的6日至19日为正常的电费缴交周期。市民可采用银行代扣方式缴交电费,也可选择支付宝、微信、各网点自助缴费终端等方式缴费。

同时,为方便市民及时获知每月电费信息、停电信息等,如未定制短信服务或联络手机有变更,请及时到惠州各供电营业厅或致电95598定制短信服务或变更联络手机,免费享受快捷优质的用电短信提醒服务。

笔者获悉,电费抄缴由“两月一次”改为“一月一次”,其变化的背后是为落实数字中国战略,加快惠州智慧城市建设,而早在今年6月,惠州全市范围内已经实现了智能电表全覆盖,全面开启了表码自动采集、电费自动发行的升级智能电网服务。

技术更新和服务升级,为惠州全市供电用户进行每月电费抄表结算创造了条件,在方便客户了解每月用电情况的同时,有利于供电部门掌握用电规律,引导全社会科学用电、节约用电,为创造资源节约型社会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