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or征用?一字之差,宿迁洋河新区老百姓到手的钱就变了!

最近,有村民向12345热线反映说,前期他们村的一块土地被征收,用于高速公路和附属设施建设,之后留下的一块空地,被挖成了鱼塘使用,这种行为是否违规呢?

张先生是洋河新区洋河镇闸口村人,2002年他们组的农田被征收,用于建设宿淮高速以及洋河收费站,2005年高速建成通车,收费站也正式开始使用,但是在收费站东南侧还留有部分地块未使用,一直荒废,无人管理。可是不知道为何,前几年,这片空地突然被人挖成了池塘,并养起了鱼,对此张先生有些质疑。

张先生说,土地被征收后,洋河镇每年都按照当初征用的土地亩数给予租金,金额也从最初的800元调整到了现在的1200元,由于费用是分年支付,而不是一次性付清,张先生认为这片地的性质不应是征收,而是征用,改造成鱼塘的收益也应归村民所有。

征收和征用虽然是一字之差,但是意思却不同,土地征收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批准权限,并依法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补偿后,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变为国有土地的行为。征收的土地性质发生了变更,而征用则是临时使用,土地的性质并没有发生变更,在使用后仍归原所有方。那么这块地的性质到底什么?能不能改建成鱼塘呢?

朱伦说,当时闸口村地块还属于陈集镇,由于财政困难等方面原因,当时的征收费用陈集镇政府并没有一次性发给农民。这样的行为明显属于违规。而鱼塘之所以出现,是2014年左右,洋河镇对高速公路周边进行景观改造升级,在这个过程中,施工方未经同意,私自占用土地并建设了这个鱼塘。而徐盐高速项目指挥部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会进行调查。

那这个鱼塘最终该如何处理呢?本网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