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县首例扫黑除恶团伙案开庭 5人涉恶团伙受审

赵县县委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该项工作。赵县法院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以铁的手腕和担当,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发起宣战。

2018年10月25日上午,赵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由赵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郭某生、赵某飞、郭某伟、刘某雨、刘某兵五名被告人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赵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郭某生等,借故生非,逞强耍横,殴打、辱骂、恐吓他人,认为应当按照恶势力犯罪集团的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赵县法院院长梁锁山担任审判长,检察长何步云出庭支持公诉,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黄云锁、副主任郭金瑞及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20余人参加了旁听。目前该案的法庭审理已结束,合议庭将择日宣判。

此案是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赵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的首起公诉机关指控的涉恶案件,院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庭前审理分析研讨会,对庭审、安保、后勤保障等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精心制定了预案,确保庭审顺利进行。该案件的快立、快审,体现了赵县人民法院打击涉黑涉恶犯罪行为的强大决心,彰显了法律的公正与威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