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首例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开庭,良渚“黑老大”站上被告席

今年年初,陈某甲还在余杭良渚街道,带着一帮“小弟”用跟电影里一样的暴力方式讨债:在墙上喷字,往车上泼油漆,往门窗上泼粪,在村里贴讨债“小广告”,给欠债人发威胁恐吓短信……现在,他们这个黑社会性质违法犯罪集团被杭州警方一网打尽。

今天上午,包括陈某甲在内的13人,站在余杭法院的被告席上受审。他们涉嫌的罪名包括抢夺、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拘禁、赌博等,公诉人念的起诉书就有27页长。据悉,这也是余杭区首例开庭审理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黑老大”刑满释放后

在良渚逐渐发展处涉黑组织

1991年出生的陈某甲是江苏人,小学文化,身材高大,看起来要比实际年龄年长一些。庭审中,陈某甲一直歪着头、高抬着下巴,面无表情。“被告人陈某甲,请端正你的态度,请目视前方,如实陈述!”法官当庭教育说。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底,刚刑满释放的陈某甲来到良渚,之后相继结识了孟某、谢某等人。2011年期间,陈某甲带领孙某甲等人逐渐以赌为业,在各个赌场中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期间,陈某甲还纠集了一批江苏老乡,在良渚街道一带不断扩充势力、扩大影响。

2015年5月,陈某甲被人砍伤,因此沉寂了一段时间。2016年,他康复后再次纠集了一批人,以良渚石榴派租房为活动据点,开始采用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等手段,壮大自己的经济实力。

之后的一年时间里,陈某甲继续网罗了一批有前科劣迹人员,并将活动据点迁至良渚街道向山商贸城某KTV办公室。逐渐形成了以陈某甲为首的,较为固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黑老大”懂得树立威信、笼络人心

否认了大部分被指控罪名

从检察机关掌握的情况来看,陈某甲很有一套“管理手段”。组织里,有的成员是1985年出生的,也会心服口服地喊他“老大”。陈某甲要求组织成员必须服从安排、听从指挥,组织成员违反规定,或被当众责骂,或被冷落一旁,甚至被驱逐出该组织。

他们还有自己的“规矩”,比如,陈某甲在整个组织中具有绝对权威,资金分配以及人员安排等事项均由其决定;统一购买作案工具等。陈某甲还通过为出狱的组织成员接风、慰问组织成员家属、提供生活费用和奖励费用、安排食宿、组织聚餐、发微信红包等方式笼络组织成员。

但陈某甲在庭审中否认了跟组织成员间的经济往来,他说:“我本来就欠他们钱,谈钱伤感情嘛,所以我有时给他们买衣服、金项链。”

根据起诉书的指控,该犯罪组织非法获利共计100余万元,用于维系该组织稳定及发展、提升组织犯罪能力、增强组织威慑力,如购买车辆、手铐、电棍、塑料桶等作案工具以及为组织成员提供生活费用、奖励等。

不过,陈某甲并不认可公诉机关的指控,他在庭上反复说,自己不是“老大”,也从来没有当过“老大”。陈某甲否认了涉黑犯罪、敲诈勒索罪、抢夺罪等的指控,仅承认了部分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情节。

“你觉得30万的欠款,让人家在欠条上写还100万合不合理?”公诉人在庭审中质问。

“合理,我觉得非常合理。”陈某甲回答得很轻描淡写。

昨天中午12点,陈某甲被暂时带下被告席。因被告人数及所涉犯罪事实较多,预计庭审将持续两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