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院用来做实验的尸体都是哪来的?做完实验的尸体又是怎么处理掉的?

HenryHAX


现在的医学院大都是解放后新建的,所以医学教学实验尸体都是难题,早先是枪毙的重犯,后来是严打期间的一些尸源。



记得那年我们那有个体育老师犯罪枪毙后运到医院教学楼,我们几个胆大的跑去偷看,那一批共有四具尸体,身体处理后泡在药水里,然后放在恒温的冰柜里供学生们实习使用,现在很多教学用的尸体的还是那些以前的标本,这些是高级阶段才用,刚开始可以用些动物练手的。

现在提倡捐献,使用完后火化处理。听说有所医科大学里有位著名的医学家的遗体标本,让后来的学生们永久看到他坐立时微笑的遗容!领悟他为医学的献身精神!


黄蜂二师兄


我正好之前认识了一个在做法医的朋友,讲起过这些,根据回忆,整理如下:

在医学院,对捐献的遗体一般有个亲切的称呼“大体老师”。

遗体是十分珍贵的,现在好多医学院的教学遗体很多都还是上世纪遗留下来的。能够得到一个新鲜的遗体,对于医学院的学子们来说,是件非常幸运的事情。

在北京等大城市,因为遗体捐献工作做得比较好,尸体的来源相对来说充裕一些,而在地方,入土为安的思想还是挺严重的,所以遗体非常的稀缺。

医学院供解剖研究用的遗体主要来源途径有下面几个:

1、自愿捐献。这个是现在遗体来源的主要途径,在此也向那些自愿捐献遗体的人们致敬,医学的进步,他们有相当大的功劳!

2、无主尸体。如流浪汉、在精神病院被遗弃的人等,这些遗体需要经过公安部门同意后,才能进入医学院,供解剖使用。我那朋友提到过唐山,说那里虽小,但遗体资源很多,原因是唐山大地震。再譬如,汶川地震的时候好多无人认领的尸体,原则上会保留2年,如果还没亲属认领的话,会被用来做解剖标本。

3、死刑犯。这个来源现在也需要家属同意之后,才能使用了,以前是不用的。

4、夭折的婴幼儿。也需要家属同意。

5、遗体买卖。这个虽然是被禁止的,但还是存在的。有的医学院遗体比较多,会卖给其它医学院(毕竟运输和储存都要成本的,价格1-3万。)在一些医学机构,甚至购买的遗体要占多数。

最后,这些捐献的遗体经过解剖之后怎么处理的呢?有两种:

1、解剖使用完,火化送还家属下葬;

2、部分器官可能会被取下做成标本,继续发挥其价值。

最后,再次向那些遗体生前的主人,以及他们的家属,致以最崇高的敬意!

希望,当自己也来到生命终点的时候,我也会签下那份神圣的捐献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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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重口味


(特约回答:协和阿伟)


医学院校非常重要的一门基础医学课程—人体解剖学需要用到人体进行实验教学,一般尊称为“大体老师”,那么这些大体老师都是从哪来的呢?目前,最主要的一个途径就是遗体无偿捐献。2001年3月1日,《上海市遗体捐献条例》正式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遗体捐献的地方性法规,它对遗体捐献的程序、机构与人员等一些基本问题作出规定,具有深刻的开创意义。目前由于没有一部全国性的遗体捐献法,主要通过地方法规来推动执行。在北京,由北京市红十字会统一领导在主要的三家医学院校即北京协和医学院、北大医学部、首都医科大学设立了遗体捐献登记站,负责遗体的捐赠工作。据了解,每年进行登记捐献的人还是比较多的,基本满足了北京市主要医学院校的教学使用。

那么大体老师在实验结束后,将统一进行火化。北京市红十字会在长青园成立了遗体捐献者纪念碑,将已捐献者的名字刻在石碑上。每年清明的时候,各医学院校在北京市红十字会和北京解剖学会的组织下进行追思活动,向为医学事业做出奉献的大体老师致敬。


医患家


死者入土为安,相信是绝大多数人的观念,可是医学院做实验就必须要使用到尸体,这又从那些渠道来获取呢?主要有几种途径来获取,当然有时候也会出现一些私下尸体买卖交易,这在原则上是违法行为,当然在这里我们不去过多的讨论,主要讨论尸体的来源及实验后的处理方法。



第一,遗体捐助。这一般都是那些思想特别好的,在自己生前会告知自己子女或通过遗嘱将自己的遗体捐给医学院用于学术研究实验。


第二,无人认领尸体,这些尸体一般都是一些流浪汉或者无家人的人死亡后,这里还有个时间期限,就是两年无人认领,后使用于医学研究。

第三,家属捐助,这类尸体种类应该差别很大的,一般像孩子遗体,父母捐助给医学院,前提是无偿捐助,不是买卖尸体。当然,这里还有就是死刑犯尸体捐助,家属签字同意。

说到这些遗体实验完成后的处理,肯定就是火化处理,骨灰要么掩埋。要么交给死者家属,或者说一些部位做成标本。

尊重死者,谴责非法买卖尸体。


珞珈评论社


我家旁边是盐城高职园区,里面有一所学校叫江苏医药职业学院,她的前身是盐城卫校。

这些年因为经常和市县红十字会以及学校联系,所以知道一些事。就在前不久,盐都区郭猛镇的徐女士去世了,捐出了遗体,送到了江苏医药职业学院,供解剖实验用。一个农民能有这样的觉悟,确实了不起。

她在去世前两天,自己打电话到盐城市红十字会咨询身后捐献的相关事宜,然后,红会的遗体器官组织捐献协调员就上门去提供咨询服务,在其家人同意的前提下,她在捐献登记表上签了字。

说起捐献,除了自身同意外,还得取得主要家属的同意,指定了身后的捐献执行人。去世后,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见证下,遗体捐给江苏医药职业学院。红会和学院都颁发荣誉证书,但这一切都是无偿的。

可能是由于观念的问题,截至目前,盐城才有9人家现捐献遗体。江苏医药职业学院的杨教授告诉我,自愿无偿捐献的遗体是学院做实验的主要来源,这几年学院才接收了8具遗体,其中还包括一个夭折的婴儿。由于数量有限,所以显得非常珍贵。

遗体接收后,校方会进行适当处理,泡在福尔马林池子里。解剖完毕后火化再安葬,如果死者家属提出发还亦同意。


盐城新鲜事


大实话:这些尸体主要来源于无人认领的尸体,没有后续研究价值的尸体都会进行火化。

说到尸体,对于大多数人来说都是比较恐怖的,毕竟,除了亲人去世,我们能够见到尸体的地方也就是恐怖电影上的了。但是,尸体对于学医的人来说,那就真的是见怪不怪了。我有个同学就在医院做事,所以也向他了解过相关方面的事情。

从尸体的需求量来说,其实能够被用于解剖和医学研究的尸体是非常少的,其主要原因就是在我们的传统观念里,亲人去世肯定是要入土为安的。而把亲人的遗体捐出去给那些医生解剖研究,就是对亲人的大不敬,感觉死了也得不到安宁,这对于很多人来说是接受不了的。所以,这就造成可用于解剖研究的尸体非常少。因此,一般情况下,尸体的来源主要就是自愿捐献,天灾人祸,无人认领的尸体。

首先,就自愿捐献这个方面来说,大家应该都比较熟悉,毕竟这个观念提的时间也比较长了。不过,这个观念目前来说还是不能被大多数人接受。自愿捐献的遗体数量在尸体解剖研究的比例是非常小的,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然后就是天灾人祸,比如说,之前的四川大地震,肯定是有很多尸体无人认领的,毕竟,这种大型自然灾害造成全家死亡的概率还是很大的,并且,很多尸体在被挖出来的时候其实早就已经是分不清面庞了,那么这些无人认领的尸体就会有一部分被用来进行解剖研究。亦或者说是在一些事故或者意外,比如说车祸,溺水等,有时候也会因为联系不上亲属,或者说有的亲属不是特别亲,不愿意认领,那么,这些尸体也会被用于解剖研究。当然,这个是有时间限制的,也不可能说三五天联系不上家属,那就直接给科学做贡献了,一般来说都会在医院存放几个月甚至一两年,如果一直没有人认领,那么就只能做贡献了。毕竟,太平间的位置也是有限的,是需要花钱的。家属来领了,就要付钱,没有人领那就腾位置。

当然,这些尸体在被研究解剖过以后,如果说是那些比较有研究价值的,就会被保留下来。比如说像爱因斯坦的遗体,虽然遗体火化了,但是大脑却被保存下来了。亦或者说是在一些患有罕见疾病的遗体,也会将重要患病部位或者整个遗体保存下来。而那些没有什么特殊研究价值的遗体,一般来说,解剖过后,也就火化了。毕竟,不是谁的尸体都有价值的。当然,有人可能也听过一些尸体买卖之类的,这个我就不清楚了,我同学也没有跟我说过。

有理有据,实话实说,关注:大实话。让我们一起用理性的视角看世界。


大实话


在医学院,解剖学这门课叫做局解,对于解剖的对象,也就是尸体,他们称之为“大体老师”。据说,每次上课之前,局解老师都会带领学生们对着“大体老师”默哀一小会儿,以感谢他对医学所作出的贡献。

解剖学来源于西方,作为一门实证类科学,之前我们是没有这门学科的。自从有了解剖学这门学科,尸体来源缺乏的情况就一直存在。毕竟医学院那么多,而尸体重复利用率又不高,而合格的尸体来源又很少。国内如此,国际上同样如此。

在当下,医学院的尸体来源主要有以下几种:

1、无人认领的死刑犯的尸体,或者死刑犯行刑前签订的遗体捐赠协议,虽然结束了罪恶的一生,但是还是愿意在人生的最后留下一点对社会有益的东西;

2、各种天灾或者事故中无人认领的尸体,比如车祸,比如地震。还有其他一些发现的无名尸体,长期无人认领,比如一些大江大河里发现的尸体,由于流动范围比较广,很难找到尸体的亲属;

3、自愿捐赠的遗体。一些思想开明的人士,生前签署遗体捐赠协议,死后将遗体捐献给医学研究。还有一些患有罕见疾病的人士,比如今年年初去世的北大博士、湖北恩施29岁女孩娄滔,因为身患渐冻症,在生前强烈要求捐出自己的遗体供研究,以期早日攻克这个世界性的难题,不让其他人重复自己的人生悲剧。

由于解剖过后,“大体老师”基本上已经被一层层分离,尸身很难再缝合起来,失去了可重复利用的价值,最后就会被统一送去火化。


打虎拍蝇


一个表妹考上了医学院。听她讲第一次上解剖课的经历,有点身临其境,我觉得新鲜又有些恐怖。只记得她说过这样一句话:“上午上完解剖课,中午食堂打饭的时候,看到菜里的肉,谁也没吃,都扔了。”

后来我问她,那么医学院用来做解剖实验的尸体是从哪里来的呢?做完实验尸体又是如何处理的呢?表妹耐心地作了回答。下面就把她介绍的情况,以及我自己查阅相关资料得出的答案,跟大家一一汇报一下。

首先我们先来说一下医学院用来做解剖实验的尸体的来源。

1、自愿捐献。 医学院的学生们出于对捐献遗体的尊重,称遗体为“大体老师”。因为学生们能够运用所学,解剖一具新鲜的尸体,对他们的学业来说还是很受益的。因为医学院的好多遗体还是很早以前留下来的。毕竟死去多时的人的尸体,虽然有防腐措施,但是一些细微处,还是跟刚刚去世的人有一些不同。

中国人讲究“入土为安”,对于遗体捐献,很多人是很排斥的。家属觉得把亲人的遗体捐出去,进行解剖,是对死者的大不敬,感觉心理上过不去。其实人死后,尸体还能为后人提供一定的科研价值,也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因为国家医学的进步,有他们的一份功劳!

尸体解剖课,是一个医学院学生的必修课。目前用来解剖的尸体,出于自愿捐献的很少。我们可以借鉴一下外国的经验,比如可以为这些捐献者举行一个小型的追悼会,以示尊重,也让家属心理上有个安慰。或者为这些捐献者设立专门的墓地,并写上捐献者的姓名,让人知道他死后为国家医学事业做出过贡献。这样,遗体捐赠的进程或许就能推进得快一些。

2、无人认领的尸体。 尸体用于解剖实验,都得征得家属的同意。但是一些流浪人员、精神病人死后,经过公安机关在当地媒体发布寻尸启事以后,一定时间内,尸体仍然无人认领的,就可以走正常手续,捐给医学院作解剖实验用。毕竟医院的太平间空间也是有限的。

还有比如在大地震的时候,有的是全家人都不幸遇难。这些尸体被人从废墟中挖出来以后,又无人认领。这些尸体也是在媒体上发布寻尸启事,尸体原则上保留2年。如果在这个时间内,还是没有人来认领的话,就会被用来作为解剖的尸源。

3、死刑犯。 死刑犯因为罪孽深重,因此以前的时候是不需要家属同意,就自行处理了。但是现在国家出于人权的考虑,也要经过家属同意之后,才能处理。

死刑犯被执行死刑以后,罪恶的人生也就结束了。如果尸体能为祖国医学事业做一些贡献的话,也算为自己赎了一点罪吧。

4、不幸死去的婴幼儿。 用来解剖的尸体,如果各个年龄段的都有,会让医学院的学生对人体构造有一个更为清楚的认识。因此,婴幼儿的尸体,也成为医学院解剖的稀缺“资源”。当然,这些不幸死去的孩子的尸体,也要经过家属的同意,才能捐献给医学院。

5、遗体交换。 国家禁止遗体买卖。因此,一些医学院如果相类似的尸体比较多的话,两个医学院可以交换,做到互通有无。

这些尸体解剖完,剩余的部分也会妥善处理。

1、没有后续研究价值的尸体,火化后送还家属下葬。 有些尸体解剖完以后,如果再没有其它的医学研究价值,医学院则会把尸体进行简单的处理。然后送到火葬场进行火化。然后再送还家属进行下葬。

2、部分有研究价值的器官或者遗体,可能会被保留下来。 比如,爱因斯坦的遗体,尸体经过解剖以后被火化了,但是他的大脑却被人们留了下来,作为研究用。

还有一些患有罕见疾病的遗体,也会把患病部位或者整个遗体保留下来。这样可以方便人们展开相关疾病的研究,为人类最终攻克这种病症提供实验依据。

可见,医学院用来做解剖实验的尸体,有的来自自愿捐献,有的是因为天灾人祸造成的无人认领的尸体,有的是死刑犯,有的则是更小年龄就不幸死去的婴幼儿,还有的来自于两个医学院的“互通有无”。

而解剖完以后的尸体,也是本着有用的留下,没用的火化的理念,妥善处理。

希望通过尸体解剖,使更多的医学从业者,了解人体构造,破解人类生命的密码,在攻克一些医学难症上,步子能够迈得更快一些。让医学更好地服务人类,让人民早日解除病痛的折磨!


秋踏梧桐2018


《医学院做实验的尸体是哪来的?做完实验的尸体怎么处理掉?》

有人问:

医学院用来做实验的尸体都是哪来的?做完实验的尸体又是怎么处理掉的?

这个,大家说的都很好,医学院做实验的尸体,一般来自捐赠和购买等。


先来说一下医学院用来做解剖实验的尸体的来源。

1、自愿捐献。 用来解剖的尸体,自愿捐献的很少。
2、无人认领的尸体。 一些流浪人员、精神病人死后,经过公安机关在当地媒体发布寻尸启事以后,一定时间内,尸体仍然无人认领的,就可以走正常手续,捐给医学院作解剖实验用。
3、死刑犯。 死刑犯因为罪孽深重,因此以前的时候是不需要家属同意,就自行处理了,因此遭到西方国家抗议,现在国家出于人权的考虑,也要经过家属同意之后,才能处理。
4、不幸死去的婴幼儿。需要家属同意。
5、遗体交换。 国家禁止遗体买卖。但实际上未必如此

尸体来源,大家都说的很好,我就不多说了。


尸体实验完毕,怎么处理,这个大家说的不太好,我给补充一下……


光天化日之下惊现人体尸骨?近日,羊城晚报记者接到读者报料称,暨南大学医学院一侧门楼梯旁的垃圾堆里惊现人体残骸,其中包括头盖骨和四肢,完全裸露在烈日下,并且发出阵阵刺鼻异味。不过,记者回访事发地点时并没有发现人体残骸,只是在现场发现了一个手术刀片外包装。

事件回放:

门口楼梯旁堆放头骨残肢

18日下午,报料人黄先生和他的朋友邬先生经过暨南大学医学院一侧门时,看见门口楼梯旁边堆放着一大堆垃圾,并闻到一股刺鼻异味。黄先生一行正准备掩鼻而走时,突然发现垃圾堆中有两个人头盖骨和一些四肢骨骼,旁边还散落着其他医疗垃圾。

“当时我被吓坏了。揉了几回眼睛,每次睁开眼看到的都还是那些尸体残骸。”黄先生说,头盖骨和四肢骨骼都呈黑色,可闻到福尔马林浸泡液的味道,应该是医用的人体标本。

黄先生告诉记者,这些残骸的周围是一堆塑料袋,估计这些残骸原本装在黑色的塑料袋里,可能是塑料袋经过日晒雨淋后发生破损,残骸才会裸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据当地村民爆料称,济南大桥镇最近新修了一座桥,桥上堆满建筑垃圾。该村民发现,建筑垃圾里竟然掺杂了大量人的肢体,怀疑是被肢解后抛弃于此。村民还表示,遇害的可能不止一个人。
  该村民称,当时跟其他人在工地附近玩,三踢两踢结果踢出个手指头来。没过多久,他们又发现两只手和一只脚。村民表示,被发现的两只手都是左手,一个大一个小,可能为一男一女。还有村名称,建筑垃圾里找出来的肢体能装满3个袋子,根据碎尸结构,基本可以判定为一男一女。
  由于附近近日无人失踪,且建筑垃圾来历不明,这可吓坏了附近的村民。他们发现后赶紧报警,警方也进行了现场勘查。目前,当地警方已介入调查。
  16点,济南市公安局天桥区分局在官方微博上发表情况通报,大桥镇小盖家村在用渣土垫高村口小桥桥面过程中,发现渣土中混杂有尸块。天桥警方经过调查,确认尸块系某大学医学院在尸库拆迁过程中遗漏的试验用人体医学标本。目前,警方已将情况通报卫生部门。


估计实验完毕的尸体,如果专门送火葬场烧掉,运费还要出钱……

上述新闻,倒是不少。

仅供大家参考。



我是陈旭,我打工时,创造过5年从员工升职到私企老总级别的成绩,现在我是老板,别墅业主。如果你觉得我讲的话有道理,记得点赞、关注、加我哦!

——陈旭(chenxus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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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龙有术


自古死者为大,入土为安是根深蒂固的思想,那么,医院那些实验用的尸体是从哪里来的呢?实验过后又是怎么处理呢?

为了医学事业,实验学习是非常有必要的,许多正规大医院都会和政府公安部门联系,得到实验所需的遗体。通常来说,来源主要三方面。

无人认领,一般指意外或者非意外死亡后,比如流浪人员,无从查证身份的,在公安部门对案件破获后放置殡仪馆时间长没人认领,一般就是用于医学实验。



自愿捐献,这个就不用说了,都懂的。


合法途经购买和死刑犯无人认领,购买这个一般事先会征得家人同意签字,然后付现金。死刑犯人有些可以说是连家人都不管不顾那种,死了也没人来领,这种一般也是处理后送实验。

至于实验用完后,通常有购买或者捐献的会火花后骨灰送回安葬,其它的通常也是火化后交由相关部门统一埋葬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