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来的终于来了!七部委专项整治“建造师”等职业资格“挂证”!

重拳!七部委专项整治建造师等职业资格“挂证”!

住建部,人社部,工信部,交通部,水利部,铁路局,民航局2018年11月22日发布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

对工程建设领域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关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全面排查,严肃查处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提供虚假就业信息、以职业介绍为名提供“挂证”信息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

重点排查参保缴费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情况

主管部门在自查自纠基础上组织开展全面排查。要结合参保缴费、人事档案等相关数据和信息,对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全面比对排查,重点排查参保缴费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情况;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及时调查核实,对存在“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由发证机关依法依规从严处罚。

对违规的专业技术人员撤销其注册许可,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向社会公布;对违规使用“挂证”人员的单位予以通报,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已经挂靠的朋友,还有从轻发落的机会

2018年12月至2019年1月底, 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运输、水利、通信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自查自纠工作。

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单位应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是否存在“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自查。存在相关问题的人员、单位,应及时办理注销等手续。

在自查自纠期间,对整改到位的,可视情况不再追究其相关责任。

碰到黑心挂靠单位怎么办?

通知中做了以下要求:

对于专业技术人员与用人单位没有劳动关系或已解除劳动关系,但因各种原因未办理注销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注册管理部门可依据用人单位或个人申请及提交的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书面证明、劳动仲裁、司法判决等材料,直接办理注销手续。

通过劳动仲裁,证明已离职是一个办法。不要想着司法审判,把证和钱都拿回来,过往血淋淋的事实已经证明,证被吊销,钱也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