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检·动态」打好环境污染攻坚战,落实河长令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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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2日,双柏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红豆树河县级河长赵春菊带领检察院干警对红豆树河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及“清河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巡查。巡查过程中发现红豆树河妥甸段、大庄段存在镇、村两级河长责任落实不到位、沿河随意倾倒垃圾等问题。红豆树河县级河长赵春菊随即发布了双柏县河长令第3号,要求红豆树河妥甸镇、大庄镇各级河长、县级有关部门对巡查发现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妥甸镇人民政府、大庄镇人民政府收到该令后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学习3号河长令,并认真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明确由河长办主任督促,镇村河长牵头组织整改,发动村组一起开展整改工作。

红豆树河妥甸镇镇级河长何荣东、大庄镇镇级河长李立波带领镇上相关联系站所、大敌鲁村村委会、柏子村村委会以及部分村民小组对红豆树河(大敌鲁河),分别于2018年7月9日、7月11日、7月12日、7月14日至8月12日组织相关村民小组根据区域责任对红豆树河(大敌鲁河段、石甲么水库)进行全面的清理,包括对河道内、岸边,村民小组周围的生活垃圾、农业生产产生的农业垃圾以及水库周围存在的垃圾进行清理,并及时召开户长会宣传河长制相关政策。妥甸镇人民政府、大庄镇人民政府均表示将严格按照文件的相关要求,开展相关的工作,严格履行河长职责,对河长巡河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而且加强镇级、村委会、村民小组之间的沟通,加强对红豆树河的管理和保护。加强对河道周围居民环境保护意识的宣传引导,结合农村“七改三清”行动以及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和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农民精神风貌”的要求,加强对沿河两岸群众的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将村容村貌整治和环境治理纳入村规民约,将生产生活垃圾分类消化处理,从思想上进行引导,提高群众保护环境的自觉性,建立了河道管理长效机制。

通过此令的发布,各级河长和相关部门的积极整改,红豆树河又恢复了往日的清澈。积极推行河长制、落实河长令是打好环境污染攻坚战的制度利器和重要抓手。各级河长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不断提高对全面推行河长制重大意义的认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刻不容缓地推进河长制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各级河长要充分履职尽责,切实保护好、治理好责任范围内的河流、河段,坚持以上率下,形成一级带一级开展巡河的良好氛围。只有各级河长严格履职,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夯实责任,才能切实构建出河畅、水清、岸绿、景美、民乐的河湖生态新格局。

图:普川洋

2018年第75期(总第224期)

2018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