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扫黄”查明:144名中国妇女原想出国务工,却被骗秘密卖淫

中国与新加坡的警方,既重视各自国内的“扫黄”工作,也重视联合侦办跨国犯罪团伙诱骗中国妇女到新加坡从事秘密卖淫案件。

根据新加坡《妇女宪章》的有关规定,任何人如果参加了(或者介绍了、诱骗了、组织了)淫嫖活动,都可被法院判处五年以内的有期徒刑,并处罚款一万新元(约合人民币五万元)以内,而且,男性累犯者会被加判“鞭刑”。

新加坡政府主持建造的“组屋”,是以价格优惠的方式提供给新加坡的国民居住,严禁成为淫嫖之所。新加坡国家建屋发展局严格看待任何人滥用“组屋”的行为,并对滥用“组屋”的屋主采取包括罚款、没收“组屋”等项条款在内的适度惩罚措施。

“组屋”屋主在预防邻里的淫嫖活动方面可以扮演重要角色,屋主必须定期检查租客,预防住宅区发生淫嫖活动;租客如果滥用“组屋”,则在五年内不可租赁“组屋”。

“组屋”屋主若在知情的情况下,将“组屋”租给他人进行淫嫖活动,则会被司法机构提控,并且会被判处三年以内的有期徒刑,或者被罚款三千新元以内,或者两判兼施;累犯之人,会被判处五年以内的有期徒刑,或者被罚款一万新元以内,或者两判兼施。

2018年10月22日至11月23日,中国与新加坡的警方联合出击,奋战三十二天,在新加坡的若干处“组屋”采取行动,成功捣毁了一个专门诱骗中国妇女到新加坡从事秘密卖淫活动的大型跨国犯罪团伙,总共抓获犯罪嫌疑人30名,并已查明被诱骗到新加坡进行秘密卖淫的中国妇女144名。

该犯罪团伙的两名首要分子周某胜、朱某豪,都是来自中国江苏连云港的二十七岁的成年男子。以周某胜、朱某豪为首的犯罪团伙与新加坡境内的不法分子相互勾联,以“出国务工、高薪收入”为诱饵,并以伪造材料的方式办理赴新加坡工作签证,诱骗中国妇女赴新加坡进行秘密卖淫,非法获利;而秘密卖淫的场所,则是在新加坡的若干处“组屋”里面。

新加坡刑事侦查局局长蔡秀连女士指出,新加坡警方感谢中国的公安机关强力支持,协助捣毁了这个以周某胜、朱某豪为首的犯罪团伙;同时,新加坡警方要加强督促“组屋”屋主定期检查租户与房客,确保“组屋”不会被用做淫嫖之所。

中国警方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国际执法合作,严厉打击各类跨国犯罪活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同时,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要提高警惕,认真甄别各类出国务工与高薪待遇等项信息,切实增强防拐防骗意识,避免遭受不法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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