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10天不到就退婚,17万彩礼钱拿不回,“女婿”怒告“岳母”

结婚成家是人生的一件大喜事,然而对于防城港的袁先生来说这事着实挺闹心,他彩礼钱给了,婚宴也举办了,结果夫妻两人共同生活不到10天就散伙了,女方还拒不返还彩礼钱。袁先生该怎么办?他的彩礼钱还能要回来吗? 来看看这案子法官怎么断。

2017年7月,袁先生经人介绍认识了陈女士,随后两人确立了恋爱关系,同年9月就举行了订婚仪式。

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 葛译超

订婚后,陈某及其母亲周某要求袁某购买婚礼所需的首饰及给付礼金,袁某答应了未婚妻和岳母的要求,之后给付了17万元彩礼和首饰钱。

2017年12月28日两人举行婚宴后,就开始了共同生活。但此时,两人虽然办了婚礼,却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10天不到,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陈女士离开了袁先生家并断绝了来往。

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 葛译超

两人断绝来往后,袁某就起诉陈某及周某,要求返还彩礼及首饰共计17万元。但判决生效后,陈某及周某一直不肯退还这笔钱。

无奈之下,袁先生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陈某和母亲周某根本不理会,极度不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法院于是冻结了母女两人的银行账户,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将被执行人周某拘传到法院,告知她拒执的严重后果。

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 葛译超

在巨大的心理压力下,周某联系家人到法院提供担保,并与袁某签订执行和解协议,预先返还部分礼金,剩下的钱在一年内还清。

法官提醒,结婚赠送彩礼的风俗在我们广西很多地方都还盛行,但男女双方在决定共结连理时,还是应该以感情为基础,如果没有这个基础,再多的彩礼也买不来幸福的婚姻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