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心放正,多替当事人考虑。”这是她的工作“窍门”,更是她的肺腑之言。
曹丹,2009年考入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现任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审判员。一路走来,曹丹始终严于律己,情系审判,埋头苦干,将最大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中,努力践行“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承诺。
办快案 办好案
近年来,随着人民群众依法维权意识的提高、立案登记制的实行及新行政诉讼法的修订,大量行政案件涌入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出现人员少、任务重、工作量大的实际困难,且案件类型呈现出“多、新、奇、难”的特点。在这种高压、高难度的行政审判态势下,曹丹不畏辛苦,迎难而上,不仅要多办案、快办案,更是将办好案作为自己的工作目标。为及时有效的化解矛盾纠纷,她时常加班加点干工作,仔细翻阅案卷,认真分析研究案情。同时她还利用课余时间大量阅读行政审判相关书籍,积极向身边同事请教,不断提高对行政案件的审判能力和庭审驾驭能力。
换位思考 公正审判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是曹丹常挂在嘴边的话。作为一名法官,曹丹遇到过很多形形色色的当事人,但她始终牢记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宗旨,从换位思考的角度理解当事人的心情及对案件公正审理的期盼。在工作中,每一件案件她都仔细阅卷,认真摘记,反复研究。严格遵守审判纪律,廉洁自律,用实际行动诠释司法为民的宗旨。
讨论案情
在一起治安拘留案件中,双方当事人公然发生撕扯,某行政机关以双方皆有过失,均给予行政处罚。在审理中,她认真审阅案卷,顶着炎炎烈日,多次进行实地勘察,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经她仔细审理后发现,其中一方当事人是因为自身受到非法侵害而进行的反击,具有正当性,不构成侵权。遂依法撤销了某行政机关作出的违法行政处罚,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使双方当事人服判,收到了非常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树立了法律的权威。
注重调解 化解矛盾
在办案中,曹丹充分考虑各种综合因素,从大局出发,时刻以老百姓切身利益为落脚点,不断探索研究审判模式,采用“调解+审判”相结合的审理模式,注重调解,以调解为先,多方位,多层次的做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将实质解决矛盾争议作为行政审判的终极目的。
查询法律条文
一起征地补偿案件,因征地后一直未予补偿。诉讼后,曹丹仔细阅卷,将案情研究透彻,随后,她多次与某行政机关进行沟通联系,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案结事了,真正实质性维护了老百姓的切身利益。
2018年度,曹丹因审判业绩突出,荣立个人三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