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网逃”遇到五华交警,逃亡生涯终结束!

掌上梅州讯 近日,五华县交警大队民警在一次日常执法行动中,意外查获一兴宁警方追缉的网上逃犯。



2019年4月1日下午,五华交警大队水寨中队按照工作部署,对县城乱停乱放违停车辆进行整治。16时35分许,水寨中队民警在华一中路巡逻过程中,发现一辆悬挂粤M3QXXX号车牌的小车占用机动车道停放,当民警上前检查时,发现驾驶员不在车内,民警欲通过喊话让驾驶员出来将车辆停放好。当驾驶员从旁边店内出来想驾车离去时,民警发现这名驾驶员年龄较小,并在核查过程中,民警发现驾驶员陈某辉神色紧张,答非所问。执勤人员觉察到可疑后,拿出警务对该车驾驶员进行身份确认,经身份信息查询,发现该男子竟是梅州兴宁市公安机关追缉的网上逃犯。民警随即告知该车驾驶员陈某辉需到中队的办案中心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到办案中心后,经身份信息核实,发现该男子无证驾驶且是兴宁市警方追缉的网上逃犯,随后大队工作人员立即将其控制。目前,该嫌疑人已移交至辖区兴宁市福兴派出所作进一步处理。

警方提醒:逃亡不是出路,回避解决不了问题。《刑法》第六十七条有明确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本报记者:张爱飞 通讯员:张创新 编辑:邓继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