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法:员工辞职被扣一月工资和1000元,是否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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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

简介

姓名:范辉

职务:安徽皖大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个人履历:中共党员,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安徽皖大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合肥市律师协会交通事故与医疗卫生专委会委员。2008年取得国家司法资格证,2012年国家公派瑞士伯尔尼大学留学一年。同时担任安徽医科大学医事法学系讲师,主要从事《卫生法》、《法制史》、《律师实务》等课程的教学和研究。

执业以来先后担任合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安徽省广播电台《法治时空》维权律师等多家机关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擅长处理企业合同纠纷、医疗损害赔偿、医疗美容纠纷及医药企业法律风险防控。

观众提问

我在桐城一家物流公司上班,经常加班到晚上12点,也没有加班费,干了2个月我就辞职了。可公司要扣我一月工资和1000元,理由是合同上有约定,但合同上同样约定我白天上班。请问律师,公司这样做违法吗?

律师解答

提问中涉及到两个方面的问题,就其签订的合同来说,扣除其一个月的工资和1000元从本质上来说属于违约金的内容。

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对于违约金的制定仅限于两大类:第一类是在服务期内公司进行特殊培训,如我们所知的飞行员,它是投入了大量金钱的特殊岗位。第二类是针对特殊岗位的,敬业敬职的。

这位观众是在物流公司上班显然不属于这两类中的任何一个,因此该公司的这种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他提到加班到12点而公司约定只白天上班,在没有规定有加班费的情况下,结算工资时可以按照法定的规定向公司要加班费的结算。

知识科普

合同法的内容

第五条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三)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四)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五)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七)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八)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九)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十)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十一)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十二)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提醒广大好友们,找工作时一定记得看清楚签订的合同法内容,莫让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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