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县检察院:摸排“高墙内”涉黑涉恶案件线索

龙陵县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与协调,通过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检查并走访社区矫正人员、向在押人员发放“致在押人员的一封信”、与在押人员开展入所谈话等形式,多渠道拓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方式,进一步深挖摸排案件线索。截至目前,该局向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县监察委移送扫黑除恶犯罪线索10余条。

一是加强信息互通、形成思想共识。定期与龙陵县看守所、县司法局召开联席会,达成思想共识,进一步加强信息沟通与交流。对看守所在押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可能存在的涉黑涉恶案件发现有新线索及遗漏罪行、同案犯时,加强分析研判,绝不放纵任何一个涉黑涉恶人员。

二是加强走访工作,摸排案件线索。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及看守所在押人员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大社区矫正人员走访、与看守所在押人员一对一谈话力度,确保社区矫正人员和看守所在押人员知晓黑恶势力犯罪的表现和举报方式、举报途径,鼓励积极检举、揭发、深挖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线索,敦促有漏罪的黑恶势力人员迅速投案自首,建立检举揭发涉黑涉恶案件线索通道,切实做好检举揭发人的保密工作。

三是加强衔接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衔接配合,与县纪委监察委、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沟通衔接机制,对排查发现的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和证据,按照法律法规及时移交有管理权限的部门办理,多方形成工作合力,织密打击的法网。

四是加强内外联动,主动深挖彻查。在依法从严从快办理好涉黑涉恶案件的同时,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职责,更加注重“破网打伞”,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彻底铲除该类案件频发背后滋生的腐败源头,让该类案件赖以生存的“养分”彻底断炊,切实还人民群众一个安全、和谐、幸福的工作生活环境,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保检微信2019年第34期总第565期

审 批:武凡荣

审 核:张泽华

编 辑:王文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