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儿童合法权益不缺席 ——叙永县法律援助中心成功办理申请撤销生父监护权案

2019年1月,叙永县妇联向叙永县法律援助中心来函,希望为申请撤销阳某为小阳监护人的资格一案提供法律援助。叙永县法律援助中心及时受理该起法律援助案件,并指派援助律师彭文华、吴术青承办。

法律援助律师参加庭审

与县妇联工作人员交谈后,援助律师基本了解县妇联申请撤销阳某监护权的缘由。阳某与妻子胡某生育小阳及其弟弟,后胡某扔下小阳姐弟俩离家外出。在胡某离家后的日子里,阳某肆无忌惮将魔掌伸向自己的亲生女儿小阳,多次对其实施强奸和强制猥亵行为。阳某被抓后,检察机关多次告知胡某申请撤销阳某的监护权,但胡某均以自己的矛盾纠纷未得到解决为由拒绝提出申请。后检察机关向县妇联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县妇联向法院申请撤销阳某的监护权,维护小阳的合法权益。

当庭宣判

围绕案件的关键问题,援助律师立即开展调查取证和庭前准备工作。调取阳某犯强奸罪、强制猥亵罪的刑事判决书,作为撤销阳某监护权的关键证据;走访小阳的邻居、村社干部、老师,了解小阳的生活状态、学习情况和监护情况,希望大家监督胡某履行好监护义务;多次向胡某调查取证,了解其监护小阳的意愿并对其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希望其履行好母亲的监护义务;征求小阳的意愿,同时配合县妇联、镇政府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和自我保护安全知识宣传,希望小阳早日从阴影中走出来。查找法律法规和同类案件判例,寻找县妇联作为撤销监护权申请主体的法律依据,修改撤销监护人资格申请书,整理证据材料,准备代理意见。参加庭审,代表县妇联向法院出示撤销阳某监护权的证据,围绕争议焦点发表了代理意见。检察机关派员支持起诉,县法院当庭判决撤销阳某的监护权。

援助律师调查取证

在案件办理中,叙永县法律援助中心积极为县妇联申请撤销阳某监护权当好法律参谋,成功帮助撤销阳某的监护权,及时维护和保障小阳的合法权益。在代理案件过程中广泛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彰显了法律援助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宗旨,体现了司法行政机关努力为社会提供高效优质法律服务的工作目标。(叙永县司法局 高洁 吴术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