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交警大队严核“三证”信息 防止冒用他人证件处理违章

驾驶证记分制度,是为规范驾驶行为,提醒驾驶员安全驾驶,并惩戒不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驾驶人。但还是有一些驾驶人法律意识淡薄,在处理违法时买分卖分、冒用和转借他人驾驶证处理交通违章。

4月10日,河北交警大队就发现了一起冒用他人证件处理车辆交通违章的案件。

当日13时,河北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大厅在处理驾驶员张艺某的车辆违章时,在核查过程中,发现张艺某所出示的驾驶证及身份证信息与本人有较大出入,在多次与张艺某进行身份信息确认过程中,张艺某反复强调自己所持驾驶证及身份证属于本人,拒不承认自己的违法行为。民警通过后台查询比对并与驾驶证所有人张兴某取得联系,确认了其身份信息和本人不在当地的事实,并让张兴某与张艺某进行了通话,在事实面前,张艺某承认了其所出示的驾驶证和身份证是自己朋友的,想着自己和朋友面貌相似不会引起工作人员的注意就过来处理违章。

通过民警的批评教育,张艺某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危害性,并表示以后不会再出现类似行为。目前,案件已移交辖区盐场路派出所,做进一步处理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