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找工作、談戀愛為名
將來自不同省份的人員
騙至南康窩點
通過限制人身自由進行上課洗腦
使用語言恐嚇、威脅和肢體控制等方式
強迫購買虛有的天津天獅公司產品份額
非法攫取錢財
日前,在南康一起“天津天獅”傳銷案中,以馬某、李某為首要分子的10名惡勢力犯罪集團人員,被贛州市南康區人民檢察院以搶劫罪、非法拘禁罪依法提起公訴。
基本案情
2018年6月以來,馬某 、李某作為傳銷組織的主任級別人員,帶領馬某某、蘭某某(女)重要成員以及由範某(女)、秦某、李某、龍某、周某、何某等一般成員,組成的惡勢力犯罪集團,在南康區龍嶺鎮臺頭村某安置點建立傳銷窩點,兩名女成員通過微信、QQ等聊天工具,以談戀愛、介紹工作的名義,誘騙被害人來到傳銷窩點。
在被害人到達窩點後,多人對被害人進行人身控制,對有反抗意圖的,施以語言恐嚇、威脅和肢體毆打,對經上課洗腦後不自願交付錢款的,用暴力逼迫受害人說出手機和銀行卡支付密碼,從而非法佔有個人財物。
經該院依法審查查明,在南康期間,該惡勢力集團共作案3起,非法拘禁3人、搶劫1人,搶劫金額達2.5萬餘元。
一系列為非作惡、欺壓百姓的犯罪行為,給社會帶來較為惡劣的影響。現該院依法以搶劫罪、非法拘禁罪對上述10人提起公訴,等待他們的將是法律懲罰。
案件承辦檢察官提審相關犯罪嫌疑人
檢察官提醒
傳銷組織往往以好工作、好機會、好事業等各種謊言將親戚朋友騙到外省的傳銷窩點,軟硬兼施逼迫加入。在加入後,以灌輸“
贛州市掃黑除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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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0797-830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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