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柏县:法网恢恢 疏而不漏 逃匿四秋终落网

社区服刑人员李某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以身抗法,不回户籍地报到服刑,原判法院作出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双柏公安开展网上追逃,带罪逃匿四年的罪犯,于2019年1月28日被昆明警方在昆明抓获,经相关部门齐力配合押送其入狱服刑。

罪犯李某某,男,1973年12月15日出生,双柏县大庄镇桃园村委会河巴拉村人。2013年12月15日在昆明市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赔偿附带民事诉讼12781元;2015年1月30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维持原判。

罪犯李某某无视国家法律,以身抗法,不回户籍地司法行政机关报到接收社区矫正,以试图逃避服刑。双柏县司法局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派出相关人员四处查找,杳无音信,并及时报告县政法委、县人民检察院、州司法局和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立即作出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的裁定,同时积极与县公安局协调,争取支持配合。2016年11月1日申请双柏县公安局开展网上追逃工作。罪犯李某某抗拒法律,逃匿四年。

2019年1月28日,司法局得到双柏县公安局通知,逃匿罪犯李某某在昆明市被昆明警方抓获,需要双柏县司法行政部门配合协调原判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重新办理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的相关手续。双柏县司法局接到通知后,立刻组织相关人员配合公安赶赴昆明协调原判法院等相关部门,在昆明公安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帮助下,于2019年1月29日晚将罪犯李某某送入昆明市五华区看守所关押,等待他的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