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 2000 元!参保职工参加技能培训可获补贴

今年,哈市支持参保职工技术技能提升培训,参保职工参加技能培训可获得补贴。

其中,取得高级 ( 三级 ) 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每人 2000 元。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哈市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由参保单位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累计 3 年以上放宽至累计参保 1 年以上 ( 含视同缴费 ) 。

在职期间,参保职工:

取得初级 ( 五级 ) 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每人 1000 元;

取得中级 ( 四级 ) 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每人 1500 元;

取得高级 ( 三级 ) 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每人 2000 元,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列支。

参保职工须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 12 个月内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参保职工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

办理时需要提供参保职工居民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编号、人社部联网查询系统截图等相关证明资料。

参保职工可通过市人社局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申报,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证明材料,由市人社部门实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