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江交警查处一起“隔夜酒驾”

有的司机认为前一晚喝了酒,第二天醒来就可以继续开车上路了,但往往是人醒酒未醒。还是算酒驾的!“隔餐酒”或“隔夜酒”依然可能造成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请大家一定提高警惕!来看看是怎么回事





2019年4月18日11时50分许,文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临江交警中队民警在临江镇路段对一辆车牌号为陕GQE003的小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驾驶人眼睛发红,疑似有酒驾嫌疑,于是通过酒精检测棒检测显示有酒精,于是通过呼气式酒精检测仪进行检测,测得该车驾驶人酒精含量为32 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经询问,驾驶人承认了昨晚上饮酒的事实,自以为早上自己是清醒的,抱有侥幸心理开车上路,没想到是酒驾,面对处罚结果,对此后悔不已。

文县交警温馨提示,酒驾测试是根据驾驶员体内的酒精含量为标准,而不是根据喝酒后的间隔时长为标准,只要体内的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20毫克/100毫升,仍会被认定为酒驾,因此,切莫心存侥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