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谍、泄密...这些和我们有什么关系?让法官来告诉你

说到国家安全

大家都想到的是

间谍

泄密

似乎觉得国家安全,这话题太大了

与咱们普通老百姓的生活,离得太远。

事实上真的如此吗?

NO!NO!NO!

这是因为您对国家安全的了解还不够

接下来

跟荔城法院的法官了解下“国家安全”!

为进一步加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增强群众国家安全意识,提高群众防范和抵御安全风险能力,4月15日,荔城法院组织16名干警深入黄石镇七境村、华中村开展“国家安全日”主题法制宣传活动。

该院干警在华中村活动室外设台,拉横幅、发放宣传材料,向群众宣传国家安全、综治平安、扫黑除恶、司法救助等相关法律法规,并在现场提供法律咨询,引导群众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切实提高群众的国家安全防范意识。

与村干部沟通协调

群众进行法律咨询

向群众普法

发放宣传材料

此次宣传活动共分发法制宣传单3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0余人次。

那么什么是国家安全?

国家安全与群众日常生活有什么关系?

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有哪些?

一起和小荔来了解一下。

小荔普法来啦~!

什么是国家安全?

根据《国家安全法》第2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包括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等11个领域。

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有哪些?

根据《国家安全法》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有以下五个方面:

①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②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任务的;③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④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⑤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应如何维护国家安全?

保守国家秘密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公民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应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或公安机关报告。公民要配合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为国家安全机关执行公务提供便利条件和协助。树立国家安全意识,自觉关心、维护国家安全,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必须履行的基本义务,也是热爱祖国的具体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