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通报2起民生服务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日前,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纪工委通报2起民生服务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1.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督管理处黄秋文在主办食品安全案件中超期问题。2018年4月19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督管理处对薛某某涉嫌销售无标签食盐问题予以立案调查,指定黄秋文为案件主办人、林民为案件协办人。在案件调查过程中,黄秋文先后申请3次延期,但仍未办结。之后,黄秋文未继续向原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局申请案件延期办结,直至2019年2月28日被驻区财金局纪检组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已超期90天。2019年3月,驻区财金局纪检组对黄秋文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其作出书面检讨。

2.区社会事业局新闻出版广电处主任科员徐永兴履职不力问题。2016年4月,区社会事业局民政处优抚安置科收到平潭县敖东镇东崑村村民薛某某不符合优抚定期补助对象问题反映,在刚启动调查核实未有结果时,就直接暂停其优抚定补金的发放,同时,在调查过程中不尽心、不及时。直至2018年4月,优抚安置科才做出结果认定,并于2018年6月补发定补金,历时长达2年,造成不良影响。徐永兴作为民政处优抚安置科实际负责人,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19年4月15日,经区纪工委研究决定,给予徐永兴通报批评。

通报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此为鉴,汲取教训,把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亲民、便民、利民”的措施落到实处,主动查摆和整改在民生服务领域中的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真情关心群众、贴心服务群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下访听取民声、了解民意,紧盯民生服务领域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持续加大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脸难看、门难进,不担当、不作为等典型问题的查处力度,在追究当事者责任的同时,也要追究有关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责任,确保以严格的责任追究倒逼主体责任落实,形成有力震慑。

来源:平潭综合实验区纪工委